时间:2017-06-22 阅读人数:
一、主办单位: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集美区体育总会
二、比赛日期和地点:2017年8月6日16:00在集美区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室外篮球场(马銮路288号)举行
三、项目设置: 男子组、女子组
四、参赛资格及报名办法:
(一) 参赛资格:
1、参赛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57年12月31日到1999年12月31日出生);
2、凡集美辖区户口和在集美居住的暂住人口(2016年12月31日前在集美办理暂住证的)均可参加;
3、工作单位在集美区的公民(2016年12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医社保的)均可参加;
4、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发现即取消其及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全区通报批评并禁赛两年;
5、在国家体育总局注册的现役或退役专业运动员;在校学生(含高校)、省市专业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比赛;
6、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各参赛队负责。
(二) 报名办法:
1、以镇街、机关和企事业为单位组队报名参赛,每个镇街、机关、企事业单位报名两队,男的一队,女的一队,每队人数15人。领队1名,比赛人数12人,替补运动员2名。
2、各参赛队报名表(加盖公章))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非集美户口还需提供社医保或暂住证等证明材料,于2017年7月28日下午5时前送交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地点:杏林建南路1号文化馆三楼综合科三)。同时电子报名表发送到fanyujmu@163.com,联系人:曾凡瑜,电话:6068322、6065505,
传真:6067497,逾期恕不受理。如报名材料没有上交或交不齐全的队,则不得参赛。
3、领队会时间:2017年8月1日下午3:30在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二楼会议室,请各领队准时参加,未到场参加抽签的,由组委会代抽。
五、比赛办法:
本次比赛采用淘汰赛
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各领队在参加领队会议时抽签决定所在的组别。第一局队长通过“锤子,剪刀,布”的方式,由赢方挑选场地,比赛结束时双方交换场地,如在一场比赛中,连赢两场,比赛结束,如一胜一负,双方队长通过“锤子,剪刀,布”的方式,由赢方挑选场地,进行第三局的比赛。
六、比赛规则及要求:
(一)各队比赛线距中心线1.5米,绳垂垂直线超过本方比赛线即为获胜;
(二)若比赛僵持时间超过45秒仍未决出胜负,则依绳垂垂直线偏向方为获胜方;
(三)每局比赛间隔2分钟,决胜局间隔5分钟;
(四)同一场比赛中不可替换队员,如要替换队员需提前申请;
(五)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
(六)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不准带手套;最后一名运动员不得将绳子绑在身上,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
(七)所有参赛人员必须在赛前十分钟到场,超过比赛时间5分钟作为弃权处理。
七、奖励办法:本次比赛将根据参赛的队伍数量确定录取相应的名次。
八、申诉
如对运动员资格或比赛现场有异议时,请在赛后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赛事组委会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需经领队签字或单位盖章,同时附上举证依据),并缴交申诉费5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
九、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负责补充、修订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