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22 阅读人数:
一、主办单位:集美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 集美区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集美区乒乓球协会
三、比赛项目:团体赛(4男1女)
四、比赛日期:2017年 7月 8-9日
五、比赛地点:集美区杏林文体中心乒乓球馆
六、参加对象:
(一)参赛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1957年12月31日到1999年12月31日出生);
(二)凡集美辖区户口和在集美居住的暂住人口(2016年12月31日前在集美办理暂住证的)均可参加;工作单位在集美区的公民(2016年12月31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社医保的)均可参加(在校学生和专业运动员除外 );
(三)一个居民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加比赛,严禁运动员资格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如发现即取消其及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情节严重的,全区通报批评,并禁赛两年;
(四)运动员必须是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者,运动员在比赛期间如果出现各种身体问题由各参赛队负责。
七、报名方法:
(一)每个单位限报一队,每队报名人数不超过7人,其中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5人(4男1女)。要求同系统、同部门、同单位参赛,确因人员不够,可1人跨系统、跨部门或跨单位组合参赛;
(二)各参赛队报名表(加盖公章))并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证明,非集美户口还需提供社医保或暂住证等证明材料,于2017年7月3日下午5时前送交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地点:杏林建南路1号文化馆三楼综合科三)。同时电子报名表发送到fanyujmu@163.com,联系人:曾凡瑜,电话:6068322、6065505,传真:6067497,逾期恕不受理。如报名材料没有上交或交不齐全的队,则不得参赛。
八、领队教练会议时间:
2017年 7 月 4日 下午15:30 在区文体广电出版旅游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并进行比赛的抽签,请各队准时参加。如没有参加抽签的,将由组委会代抽。
九、竞赛办法:
(一)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 团体赛每轮采用5场3胜制,每场比赛采用5局3胜制,每局采用11分制。每轮每人只能打一场单打比赛,其中女队员为第三单打,如无女队员参赛,则第三场单打判负。
(三) 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制;小组前两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制。
(四) 比赛使用双鱼40+毫米直径的三星白色球。
(五) 裁判长有权根据比赛进度对比赛的场次进行调整。
十、参赛要求:
(一)比赛时间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
(二)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在比赛前10分钟到场报到,超过比赛时间10分钟作弃权论处(以比赛现场裁判记录的时间为准)。
十一、申诉
如对运动员资格或比赛现场有异议时,请在赛后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赛事组委会或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材料(需经领队签字或单位盖章,同时附上举证依据),并缴交申诉费500元(胜诉返还),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
附件: 2017年集美区全民健身活动季乒乓球团体赛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