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28 阅读人数:
一、 事项编号:暂无编号
二、 事项名称:一孩生育服务登记办理
三、 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四、 承办单位:村(居)民委员会
五、 申办对象:申请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的夫妻
六、 办理依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政法[2015]53号)
七、 申请条件: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双方均未生育、收养过子女或所生育的子女均已经死亡的。
八、 办理方式:个人申办,申请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由近亲属代办。
九、 申请材料:
(一)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填写《福建省一孩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三)当事人无法到现场的委托近亲属办理的,要提供当事人的委托书。受委托人办理时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当事人的委托书。
十、 办理程序:
(一)生育前持所需材料到夫妻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村(居)委会进行登记、领取第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并如实填写相关情况;
(二) 村(居)委会接到申请后,作如下处理:核对当事人的情况,对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应当场录入并打印《福建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式三份,当事人(或受委托人)签名后,加盖单位公章,当场发放一份给当事人。登记人员名单应在夫妻双方所在村(居)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书面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自收到材料后当场书面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四)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书面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五)对需要办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对象,可持《福建省一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到村(居)所在的镇(街)计生办直接领取。
十一、审批时限:材料齐全,马上办理
十二、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十三、联系方式:
集美区人口计生局:6665239;灌口镇人民政府:6367051;
后溪镇人民政府:6260963;集美街道办事处:6069645;
杏滨街道办事处:6221286;杏林街道办事处:6288392;
侨英街道办事处:6155221;
十四、监督电话:6665227
十五、流程图:见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