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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集美区推动企业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性、透明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发改价监〔2017〕1849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集美区推动企业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集美区官方网站(http://www.oxntil.com/)公众参与-民意征集系统上刊载,广泛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从刊登之日起至5月4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集美区发改局(地址: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岑东路168号;邮编:361021;传真:6062346)或发电子邮件至:gll@jimei.gov.cn。

 

附件:《集美区推动企业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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