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2 阅读人数:
西亭 社区(村)、农场劳动保障工作站(盖章): | ||||||
根据《关于开展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厦劳就[2009]2号文规定,现将申请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情况予以公示 2 天,如有其申请情况与事实不符的,请在公示期间(2018年06月22日至2018年06月24日)直接至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反映或电话反映。受理部门将对举报人及其电话、信函给予保密。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家庭住址 | 申请就业困难类型 (序号) |
备注 |
1 | 黄姗姗 | 女 | 1988.03 | 上店社56号 | ⑥ | |
说明:就业困难类型用数字表示,依次为①、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的城镇居民;②、持《残疾人证》的城乡居民;③、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⑤、已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⑥、退养渔民和被征地人员;⑦、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性年满4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⑧、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 ||||||
经办人:陈秀敏 | 制表人:陈秀敏 | 制表日期:2018年06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