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冬梅:主 席
王汴玉:常务副主席
徐启明:副主席
(一)工会主席的基本条件
1、能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工作方针,有较好政治素质和思想修养。
2、代表和维护职工群众利益,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受到职工群众的信赖,在职工中有较广泛的号召力。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脚踏实地,能密切联系群众。
4、高中以上的文化程度、熟悉工会业务,具有一定工会理论水平,懂得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知识。
5、有一定的组织活动和社会活动能力,有较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二)工会主席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上级工会的决议、指示,根据会员大会和群众意见要求,部署工会的日常工作。
2、了解掌握职工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学习情况,经常倾听、研究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出不同时期体现群众要求的工作重点,为群众说话办事。
3、协助企业组织员工文化技术学习,进行职业技术培训、岗位培训、技术练兵,开展互帮互学活动,不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
4、要依法建立协商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和帮助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引导员工树立国家主人翁精神,发动员工搞好企业生产经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与经营者共谋企业发展。
5、组织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陶冶情操,增强团结,增进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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