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刚: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杨聪敏:副书记(正处级)
郭明标:副书记、区综治办主任
陈真杰:副调研员
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员会(区综治办、区海防办、610办)是区委主管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海防管理、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的职能部门。
1、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根据形势需要,对一个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3、组织、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督促落实保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制,指导、协调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处置重大治安问题。
4、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肃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努力改善执法环境和条件。
5、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6、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全面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措施,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综合治理,推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7、掌握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调查分析综合治理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高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综治“一票否决权”的跟踪、考核和检查,联系、通报、审核、兑现奖惩制度;组织指导开展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各有关部门抓好帮教工作;负责管理“区见义勇为基金协会”日常工作。
8、组织指导政法各部门的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推动政法工作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法工作。
9、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的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
10、协调配合市海防办有关金厦海域及周边区域的海上防务、海域治安工作;积极开展海防与海洋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广大公民的海防观念和爱海意识;维护国家主权及海洋权益。
11、加强对我区沿海镇村的海防交通道路和基础设施建设及沿海岸和村镇的防台风、防海啸、防海潮袭击等防灾抗灾工作的指导。
12、协调海防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驻辖区内部队的军事行动;及时将有关我区海防、海情、海洋、海难等重大问题向区委、区政府及上级领导部门报告。
13、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公安、工商、税收、边防、烟草、渔政等缉私职能部门的缉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打击走私贩私联合行动方案和专项斗争措施。
14、负责有关防范、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问题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邪教活动的动态和情况,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15、协调和指导各镇(街)、各部门有关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的工作;协调有关反邪教的宣传工作以及有关情况交流和协作事宜;
16、协调与组织关于防范和处置“法轮功”及其它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成员进京赴省滋事和在我区闹事、大规模传播反动宣传品、利用广播电视等高科技手段在我区进行破坏活动以及实施极端、暴力恐怖活动等;
17、督促、指导、推动各镇(街)党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办理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综治办、海防办、610办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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