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3-0500-2018-00147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18-02-02 |
名 称: 2018年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说明 | |
摘 要: | |
主 题 词: |
时间: 2018-02-02 阅读人数: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人社局机关设有综合科、人事科、劳动和社会保障科,主管全区人事工作及公务员培训、考录和事业人员招聘、人才交流咨询活动,劳动保障工作主要是对企业用工管理和农民工及外来人员的普法宣传,保障工人的合法权利和保障企业的合法用工,人才中心主要负责全区人才(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的寄挂和管理,人才交流咨询服务工作,建立规范的人才服务市场,管理好企业干部的人事档案。
(二)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负责全区企事业单位的用工规范情况检查,年度用工年审,处理用工投诉、工资拖欠等突发事件,检查规范劳动力市场,劳动仲裁主要职责为受理调查劳动者和用工企业之间的劳资纠纷,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裁决,处理110联动突发案件。
(三)就业管理中心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培训辖区下岗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培训转移辖区农村富余劳动力,举办现场人才招聘会(包含大中专毕业生、辖区失业人员等公益性现场招聘会),辖区失业人员、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企业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贯彻落实各项促进就业和企业用工优惠政策、审核发放政策规定的社保补贴和奖励金等和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派遣服务工作等部门职责工作及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退管中心主要工作任务是负责全区企业退休员工的社会化管理工作,办理企业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手续,组织离退休人员学习和参加文体活动,管理退休员工的档案,对孤寡、残疾、重病、特困、高龄等离退休人员实行重点扶助,适当发放生活补助金,为异地安置的离退休人员办理报销医疗保险手续,核实离退休人员和享受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人员的生存状况,办理申请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手续,组织联络员协助管理工作,以更好地为退休员工服。
(五)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要工作任务是以非公有制企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提高进城农民工、失地农民参保率,落实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政策,努力将更多的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形成促进就业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良性互动,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鼓励职工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做实个人帐户,相应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确保企业退休人员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六)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主要是对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进行免费的岗位培训,对在我区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对下岗失业人员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相关的劳动技能培训,组织实施辖区初级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职业技能鉴定站的资格审查,对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开展相应的继续教育工作。
(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主要工作是负责全区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收案、调解和裁决工作;基层调解仲裁委员会的建立和运作;全区仲裁员、企业调解员的培训、指导工作等,以更好地维护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包括三个机关行政处室及六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厦门市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财政拨款 |
9 |
9 |
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
财政拨款 |
20 |
20 |
厦门市集美区就业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19 |
19 |
厦门市集美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10 |
10 |
厦门市集美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
财政拨款 |
26 |
25 |
厦门市集美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指导中心 |
财政拨款 |
3 |
3 |
厦门市集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财政拨款 |
8 |
8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人社局主要任务是:根据部门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做好各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和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做好全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处理用工投诉、工资拖欠,劳资纠纷、继续促进辖区待业人员就业,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继续做好社会保险的各项工作、管理服务辖区企业离退休人员等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首先,深化就业创业服务:一是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二是继续深化与外地的劳务合作模式,在人力资源丰富的省市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实现企业省外定点招工常态化;三是继续深化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合作模式;五是强化对口帮扶。其次,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一是发挥“金蓝领培养工程”红包激励作用,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整体提高;二是依托厦门建霖健康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服务我区大学生的新型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基地;三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四是贯彻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有关部署。
(二)推动社会保险工作向纵深发展。首先,提升社保工作水平:一是发挥我区“全民参保登记试点区”的优势,加强我区社保登记动态管理,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加强对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提前退休和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稽查工作;三是做好本市户籍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失业保险待遇核发工作,继续加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补贴发放工作;四是建立建筑行业工伤保险“先参保再开工”的长效机制。其次,认真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一是加大对未移交人员的清理力度,二是加强对外来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三是扎实做好生存认证工作,四是广泛开展活动,周密组织慰问,五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服务。
(三)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首先,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互通、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发展;结合“双随机”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快推进企业的诚信公开工作。其次,探索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新办法。推进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向基层延伸的工作机制。
(四)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2018年,继续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积极做好考试录用,工资福利,编外管理等工作。努力创新人事工作,一是规范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招聘和日常管理;二是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车改工作,。
四、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集美区人社局2018年收入预算为26676.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651.95万元,增长21.1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66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67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集美区人社局2018年支出预算为26676.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651.95万元,增长21.1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203.7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866.02万元,公用支出337.72万元;
2.项目支出22472.56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76.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4651.95万元,增长21.12%,主要是由于企业人才房租补贴等新政策实施。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351.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机关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二)一般行政事务管理72.48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工作经费、招聘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
(三)劳动保障监察793.5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服装购置经费等。
(四)就业管理事务1291.71万元,主要用于就业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作经费、服装购置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招聘费用、第二农场劳动保障站工作人员经费、企业培训经费、对口帮扶专项经费。
(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794.1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作经费、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
(六)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86.6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作经费、职业技能竞赛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等。
(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102.4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购买服务人员经费、制服购置经费、仲裁员和书记员办案补助等。
(八)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65.88万元。
(九)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3.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十)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315.78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老人心理健康志愿者活动经费、小组长交通及通讯补贴等。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50.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十二)就业创业服务补贴250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补贴奖励经费。
(十三)社会保险补贴723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社保补贴5400万元、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950万元、用人单位招聘应届职业院校毕业生和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880万元。
(十四)就业见习补贴16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
(十五)其他就业补助支出4879.42万元,主要用于企业招工专项经费82.5万元、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2472万元、鼓励企业外出招聘奖励1038万元、城乡居民就业补助经费290万元、进城务工人员岗前培训10万元、失业人员培训经费211万元、本区户籍高职高技院校毕业生高技能证书补助5万元、企业职业培训机构申请开办费补助90万元、培训促进就业补贴32万元、企业开展员工技能提升培训奖励79.52万元、失业人员培训生活补贴80万元、本区学生入读区属公办中职学校生活补贴125万元、企业培养引进高技能人才奖励37.5万元、企业选派技术骨干授课补贴1万元、公共实训基地经费补助8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新增鉴定资格奖励3万元、技能提升培训生活补贴30万元、高技能人才津贴177.9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补贴30万元。
(十六)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款3万元、困难资助金140万元、管理活动费380万元、。
(十七)行政单位医疗7.53万元。
(十八)事业单位医疗67.71万元。
(十九)公务员医疗补助43.9万元。
(二十)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5025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款。
(二十一)其他农林水支出3500万元,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财政补助款。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集美区人社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全区统筹安排,公务接待费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由全区统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3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培训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0%,主要原因是: 公务接待人数、接待量大幅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增长)77.84%,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我局仅保留一辆执法执勤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集美区人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5.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4.32万元,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变化。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集美区人社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集美区人社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5辆为公务用车改革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集美区人社局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339.4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区对镇街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