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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8日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集美区政府《关于集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政府《关于集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集美区2018年区财政预算,现予以公开。
附件一、关于集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二、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
关于集美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12月26日在集美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胡国才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提请区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金砖国家领导人厦门会晤举办之年。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服务保障厦门会晤大局,以“效率提升年”活动为抓手,深入实施美丽厦门人文集美发展战略,有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公共保障水平,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①]112.3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5.33%。
区级财政收入[②]31.22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③] 4.03%。区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7.77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51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73亿元后,合计收入61.23亿元,扣除财政支出54.59亿元、上缴上级支出1.89亿元和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5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2亿元。
区本级财政收入④27.8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同比增长2.94%。区本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7.77亿元、下级上缴收入0.2亿元、上年滚存结余1.41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59亿元后,合计收入57.85亿元,扣除财政支出49.43亿元、上缴上级支出1.89亿元、补助镇级支出1.85亿元和提取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75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1.93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9.29亿元(完成预算的93.55%),加上上级专项补助0.98亿元和上年滚存结余10.77亿元后,合计收入51.04亿元,扣除政府性基金支出33.97亿元和上缴上级支出5亿元后,年终滚存结余12.07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区本级。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6亿元(完成预算的100%),加上上年滚存结余0.07亿元后,合计收入0.67亿元,扣除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33亿元,年终滚存结余0.34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为区本级。
由于财政预算年度执行工作尚未结束,以上财政收支执行数均为预计数,待编成财政决算后,再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常委会决议、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2017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财政工作:
1、努力做好增收节支
收入方面:密切关注中央各项税制改革动态,提前做好收入形势研判。跟踪重点税源、涵养新兴税源,整合零星税源。依托区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治税信息共享和月收入调度会机制,分解年度工作任务,落实月督办工作情况。挖掘潜在税源,排查存量税源,防止税源跑冒滴漏。通过逐一排查、走访、服务等方式落实在我区生产经营但税务登记不在我区的辖区企业税务变更,确保企业三证合一。统筹协调增强收入组织能力,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努力缩小收入缺口,力争顺利完成收入目标。
支出方面:进一步提高支出有效性和精准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保障民生补短板资金需求,加大对扶贫、医疗卫生、教育、养老、城乡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全区用于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化、交通等民生领域支出42.6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11%。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规定清理一年以上的结转资金,盘活一年以内结转资金。加大清理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力度。全区累计盘活存量资金9.6亿元。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按5%的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区累计节约资金0.16亿元。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成本,推进厉行节约工作长效化、常态化和制度化。
2、落实积极财政政策
扶持企业加快发展。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落实增值税简并税率、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收优惠等政策。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对外公开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清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经济活力。整合优化产业扶持政策,推进软件信息、商贸物流和文化旅游主导产业集聚化规模化。做好企业扶持政策兑现,规范企业政策兑现审核的相关办法,兑现各类扶持企业资金1.94亿元,其中用于众创空间、人才引进等资金0.78亿元。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区产业引导基金作用,保持产业引导基金设立引导参股子基金数量和规模全市领先。累计参股子基金22支,总规模达69.42亿元,合计承诺出资11.7亿元,财政资金杠杆5.9倍。出台全市首个区级《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对落地我区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及企业高管给予多项扶持奖励措施,引进128家股权投资类企业入驻我区,累计注册资本94.1亿元。区担保公司不断丰富反担保方式,累计为234家企业和9555名被征地人员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全年担保总额约6.78亿元。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优质服务”的原则,不断扩大合作银行的数量,增加企业的融资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多选择。
强化科技创新驱动。投入2.13亿元。围绕我区“4+X”产业布局强化创新驱动,精准发力,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优化科技资金投入机制,支持产业创新重大专项、关键技术开发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推动科技企业上市融资。统筹政策、资金、人才、土地等要素资源,发展智能制造业,实施“机器换工”,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落实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创新创业团队及创业青年财政扶持政策,惠及众创空间33家,推进大众创新创业。
3、提升百姓民生福祉
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投入15.41亿元。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开办幼儿园3所,新增建设学位990个。推进义务教育校舍改造,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民办学校补助政策,出台《集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扶持补助办法》,鼓励多元化办学。加大教师培训、校园安全投入和优秀人才奖励,推进合作办学成效,提升教育质量。开通9条学生公交接送专线。加快示范性现代职业学校建设。加大特教财政投入力度。
持续推进文化惠民。投入1.4亿元。加强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文艺创作,发展文化产业。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升集美文化形象,办好“嘉庚杯”、“敬贤杯”海峡两岸龙舟赛、国际气球节、阿尔勒国际摄影季、“中国杯”多人赛艇公开赛、全国汽车场地越野赛等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赛事。出台《集美区大型活动财政补助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全区各类大型活动资金使用管理。促进文化与旅游、金融等领域的融合,扶持影视产业总部园区发展,增强文化产业实力。加快推进青少年宫等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全民健身运动会,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健全就业社保体系。投入4.73亿元。落实各项民生兜底补助政策,对低保户和低收入家庭投保民生综合保险,以解决低保、低收入家庭因病返贫问题以及解决大病住院生活护理、营养等问题。加快社会福利体系建设,支持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投入运营,推进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扶持民营养老机构,着力构建层次多样、功能完善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就业能力培养计划,落实“金蓝领人才培养工程”,鼓励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投入3.53亿元。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各项制度,完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加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实施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改善基层医疗机构设施设备,提升就医环境。深化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机制和分级诊疗改革。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防治作用,探索和践行“走分级诊疗+签约医生+健康小屋健康路”的慢性病服务管理模式。
4、持续推进城市建设
强化中心工作资金保障。安排区级征拆资金预算23亿元,保障土地房屋征收资金需求,重点保障马銮湾片区、软件园三期及机械工业集中区等重大片区征收资金。保障金砖峰会资金需求, 积极争取市级资金,共安排绿化提升、立面整治、夜景工程、维稳等资金约20亿元,其中区财政承担10亿元;同时完善提升改造资金预决算机制,加快项目结算工作。
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投入9亿元。推进城市化进程,完善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加大城市管理和维护资金投入,进行绿化提升,加快地下停车场、公园、市政道路及电力设施等市政配套建设,支持推进城市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美丽乡村。整合涉农资金,大力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发展观光休闲农业,推进农业机械化、信息化和品牌化,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农林水支出落到实处。投入4.66亿元。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开展村内环境整治,改善田间、果园地等生产条件。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农民增收。落实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险补助2000万元。深化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推进“四绿”工程,完成林分位修复及防火林带建设5150亩。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指导村居集体股份经济,村集体发展项目建设步伐加快。进一步加大中小河流流域综合治理力度,开展水源区坂头-石兜水库汇水区域家禽退养及流域周边家禽退养工作。
5、构建现代财政制度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立项管理,推进预算单位把规范的程序和合理的依据作为项目立项和纳入项目库管理的必要前提。在前期试点基础上,扩大三年支出中长期预算规划编制部门和范围,强化中长期预算规划的约束机制。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分类核算,提高财政支出信息质量。
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出台绩效目标、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预算单位的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重新梳理,涉及979个项目共计11.7亿元,绩效目标资金覆盖率达95%。试点开展项目支出事中绩效监控,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选取部门整体支出类、财政支出政策类、重点支出项目类13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推进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加强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制定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完善预算审核、控制价审核、结算审核、竣工财务决算、资金拨付等环节材料要求、审核内容、审核程序、审核时限等。加强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促进及时办理建设项目资金尾款清算,上缴结余资金,核销支出,进行资产移交或者形成固定资产,加强建设项目监管。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配套制度,完善安全基础环境。推动政府采购管理改革, 2017年7月1日起,全区启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完善政府资产管理平台,实现政府资产管理体制与实际操作管理平台有机融合。结合财政改革,组织开展政府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预算绩效管理、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业务、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等专题培训。
总体来看,2017年我区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财政保障能力有所提高。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改革发展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受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加码、营改增减税效应凸显等因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低位增长;重点领域支出和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收支矛盾始终突出;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偏慢,预算执行约束性与均衡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固化,使用效益不高;镇街经济发展和财力结构不平衡,基层财政管理基础比较薄弱,财政资金管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等。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转变思想,主动作为,在今后的发展和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8年预算草案
2018年时逢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以增进人民福祉为根本,坚持稳中求进,深化改革,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以及区委确定的目标,2018年预算安排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保障重点,更加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二是加强统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三是创新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四是提升绩效,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效益。
按照上述原则,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全区以及区本级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财政总收入预算118.5亿元,增长5.5%。
区级财政收入预算32.78亿元,增长5%。区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1.42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可供安排财力55.7亿元。相应安排财政支出55.7亿元。收支对抵,全区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区本级财政收入预算29.20亿元,增长4.74%。区本级财政收入加上上级补助21.42亿元、镇级上缴收入0.27亿元和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扣除补助镇级1.49亿元后,当年可供安排财力50.9亿元。相应安排财政支出50.9亿元。收支对抵,区本级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主要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亿元,主要用于维持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等支出。
(2)国防支出0.08亿元,主要用于人防、民兵和预备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3.1亿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等公共安全事务支出。
(4)教育支出15.13亿元,主要用于新改扩建学校支出、增加学前教育投入、加大民办学校扶持、促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创新发展职业教育、稳步推进终身教育等各项教育事业发展经费。
(5)科学技术支出2.22亿元,主要用于开展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深入产学研开发,扶持新兴产业及战略性产业发展,创建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亿元,主要用于文体投入,推动集美文化强区建设,完善文体设施丰富群众文化活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8亿元,主要用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农村富余劳动力社保补贴、促进就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社会救济等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亿元,主要用于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计生事业发展等。
(9)节能环保支出0.27亿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整治、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等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8.61亿元,主要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政道路养护及配套设施建设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3.02亿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道路清扫保洁、农村路灯维护、山地造林、病虫害防治、水利建设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等支出。
(12)交通运输支出0.17亿元,主要用于公交运营补贴、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和公交票改等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4亿元,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推进重大产业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产业发展引导支出。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商贸流通、旅游等服务业发展支出。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1亿元,主要用于气象装备保障经费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0.3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
(17)预备费0.99亿元,占可供安排财力的2%。主要用于预算执行中处理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增加的支出和其他难以预计的支出。
(18)其他支出0.5亿元,主要用于集体经济项目扶持资金、不可预见的新增政策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55亿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扣除上缴上级支出8亿元,政府性基金当年可供安排财力47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均为区本级。主要支出科目安排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43.4亿元,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2.5亿元、土地开发支出6亿元、城市建设支出10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亿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0.2亿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0.2亿元及其他支出0.5亿元。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2.75亿元,主要用于土地收储。
(3)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0.05亿元,主要用于农业土地开发。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0.08亿元,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维护、绿化。
(5)债务付息支出0.72亿元,主要用于债务付息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0.65亿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0.65亿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均为区本级。支出主要用于扶持国有企业支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我区将在上级下达2018年新增债券额度后及时编制预算调整草案,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2018年财政政策和支出重点
1、坚持创新驱动,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积极构建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安排2.36亿元。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圈,完善投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创新资源集聚能力。提高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在我区较为完善的促进经济发展扶持政策体系的基础上,逐年加大财政扶持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扶持投入方式,实施精准扶持。结合4+Х产业布局,集中力量培育一批支柱性龙头企业、总部企业和新产业、新业态。促进优质企业增资扩产,加大对产业项目、企业技改和创新平台等领域投入,加大对高附加值工业型、税源型、科技型项目引进的扶持,涵养和培植优质财源。持续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机制,继续推进企业与高校和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推动龙头企业设立创新平台,推动跨界融合,提升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化水平。
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安排1.7亿元。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关键是人才竞争,以“人才+产业”汇聚发展动能。在“聚贤集美”人才政策主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区“聚贤集美”各类人才引进政策,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健全人才双创激励机制,积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做好人才安居保障,持续加大人才专项投入,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加快建设人才安居保障工程。
优化制度环境,完善配套政策。安排2.87亿元。提效益,完善惠企政策。充分发挥我区惠企政策“洼地”优势,持续宣传、贯彻落实和调整完善促进企业稳定增长等惠企扶持政策,强化宣传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用活利好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创新发展。降成本,激发企业创新。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的收费,进一步为市场主体减负担。实行“普惠与重点支持”相结合的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重点落实鼓励创新投入和需求的政策,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和风险。谋转型,鼓励金融服务创新。贯彻落实金融业发展政策,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健全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模式,加大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完善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导的多层次担保体系。加强与辖区金融机构沟通合作,加大金融招商力度,提升金融服务生态环境。加强各类金融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整顿规范金融秩序。健全金融监管体制,完善金融工作考核机制。
2、坚持统筹发展,加快构建生态宜居新城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亿元。完善集美物流园、灌口东部新区、后溪工业组团等市政道路路网体系。实施交通疏解工程,打通一批断头路。加快公交场站、公交候车厅、中央公园地下停车场、轮机学院地下停车场等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打造集美特色景观。安排10亿元。推进第二轮城市改造提升工作,主要围绕市政绿化提升改造、街区立面综合整治、高速铁路及高速公路夜景提升等,进一步提高城市品质,打造更多具有人文集美特色的景观环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1.75亿元。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差距。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扶持金香穗等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推进白虎岩、百果园等休闲农业项目建设。
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安排2亿元。继续狠抓空气、水、土壤等环境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加大黑臭水体整治和三溪、一库未达标水体治理力度。加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站建设,完成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治理常态化运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集约节约,加大新能源和清洁技术利用。推进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三分之二的农村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民生服务保障
推进学有优教。安排15.19亿元。补齐教育短板,加快推进筹建教育集团。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与中国科学院幼儿园合作办园。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推进特殊教育,开展随班就读资源教室师资培训。落实各类补助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提高民办校、薄弱校、新办校教学水平。
推进病有良医。安排3.51亿元。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扎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医联体建设,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水平,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实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推进计生服务管理改革。
推进老有颐养。安排1.31亿元。着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优化养老服务设施。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养老工作“双十条”文件精神,创新经济型养老机构用地与监管举措,推动民办经济型养老机构发展。通过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途径大力支持社会力量、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有效解决养老床位不足的问题,提高机构养老服务品质。逐步建立专业化、信息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为居家老人提供便捷可及的养老服务。
繁荣文化体育事业。安排1.41亿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建成投用集美区青少年官。继续办好全国汽车场地越野锦标赛、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等品牌体育赛事,构建“15分钟体育生活圈”。持续扩大集美节品牌影响力,重点培养文化创意、影视传媒等文化产业,做大做强省级文化产业重点园区集美集影视文创园。
实施精准扶持。安排4.9亿元。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向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深化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绿洲计划”社会救助体系,精准帮扶困难群体。深入开展对口扶贫工作,在人才支援、资金支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结对帮扶等方面继续做好帮扶工作,促进区域协作发展。
三、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与管理工作
2018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全会和经济工作会精神,围绕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主动谋划、积极有为,优化财政资金、政策和服务供给,大力提升财政服务大局的能力。
(一)全力提高财政保障供给能力
进一步提升财政收入质量。统筹抓好财政收入的组织,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完善税收数据信息,抓好财源建设。通过政策扶持、产业引导、招商引资等方式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落地,通过加强协税护税等手段充分挖掘存量财源增长潜力,拓宽增量财源增长空间,深挖变量财源增长可能,切实提高收入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跟踪企业税收归属,确保收入应收尽收。组织各镇街对辖区生产经营的企业进一步摸底排查,对生产、经营在我区但未在我区注册并缴交税收的企业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注册地变更和税收征管的转移;加强与税务部门的联动,完善财税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税务登记管理,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密切跟踪追回流失税源,确保应收尽收。
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收、调、减、控、促”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历年结余结转、往来款项的清理及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工作,激活沉淀的存量财政资金;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对政策目标已经实现的项目,不再安排预算;对实施环境发生变化的项目,重新核定预算。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重点项目以及民生支出。
(二)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助力经济转型升级。及时兑现落实市区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统筹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加快形成“产业推进一套机制、空间布局一张图、政策支持一套体系、资金安排一个池子”的产业扶持体系。提升总部经济政策优势,强化财政奖补与企业产值税收贡献挂钩机制,充分发挥税收集聚效应。完善招商引资体制机制,优化产业政策和资金投向,加大引入区级税收贡献率大的企业落户我区。综合运用各种财政政策工具,加强与货币、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好发挥政策的协同组合效应。发挥财政政策导向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充分调动企业和个人积极性。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规范管理,有效发挥拉动社会投资的作用。
全力推进民生补短板,促进民生持续改善。根据我区加快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服务、住房保障、交通基础设施、民生服务保障等民生领域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基本支出需求也将逐年增加。在财政支出方面将坚持量力而行、轻重缓急的原则,根据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安排,科学合理做好民生领域的资金保障。健全民生保障投入机制,确保“财力上有一分增长、民生就有一分改善”,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分工职责要求,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提升共享发展实效。
(三)不断完善现代财政制度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省、市预算管理改革等要求,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一要理顺权责关系。科学调整预算管理权限,做到权责对等、激励相容。部门层面,落实主体责任,赋予部门更多的预算管理权限,激发部门积极作为的主观能动性,健全预算管理内控机制,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财政层面,重点抓好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两个环节。事前环节主要是管好政策制定、预算审核和分配;事后环节主要是通过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来把控预算执行、政策实施和资金使用的效果。二要坚持放管结合。按照精简程序、提高效能的原则,逐步下放预算管理权限,通过制度设计和流程优化,建立预算监管、评审、绩效评价等全链条制衡机制,有效约束预算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加强机制牵引。坚持依法理财,围绕构建现代财政管理制度目标,逐步实现预算管理从收支分配工具,转变为政府实施治理和宏观调控的手段,增强部门预算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持续提升我区社会治理能力。
完善区对镇街财政体制。根据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上下级财政关系的要求,结合我区城市化进程、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治理、财税改革等情况,深入调研各镇街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街财政体制,按照有利提升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水平,有利调动镇街发展经济积极性原则,合理划分区和镇街事权责任,明确支出范围,给予镇街充分财力保障。进一步明确软件园三期、物流园区、自贸区以及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收入分配机制,形成有效激励机制。
(四)深化国有企业管理改革
结合深化区委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修订区委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通过强化监管、严格考核,进一步推进国企班子建设、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指导配合做好区属国有企业下属子公司改制、整合、并购工作。督促国有企业抓好党建工作,确保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得到充分体现。
(五)强化财政监督检查
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财政工作将更加重视监督检查,建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在财政执法检查工作中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强化信用负面清单应用效果,促进依法依规使用财政资金。继续落实“1+X”专项督查机制,紧盯重要节点、重要节日,加大对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督和“三公”经费等日常经费开支的监督检查,及时移送问题线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季度常规检查、不定期抽查、问题线索核查等方式,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六)转作风、提效率、强服务
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切实落实“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加大治慵治懒力度,结合内控制度的实施,明确岗位职责和管理服务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各部门单位沟通协调,以限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简化优化环节,做到流程再梳理,时限再压缩。不断推动“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始终立足财政工作定位,为我区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做好资金保障的服务者身份,努力建设一支服务型财政队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砥砺奋进,克难攻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深化打造人文集美、加快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报告中相关用语说明:
①全区财政总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范围内与区级收入有关的收入项目入库数。包括: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划市级共享收入(按现行财政体制),在当地缴纳的国内增值税中央分享收入、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
②区级财政收入:即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按市对区财政体制确定,属于区级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不含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包括区级固定收入、市区共享收入中的区级分享收入。
[③]同比增长(2017年比2016年):2016年5月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按新收入分成体制相应调整2016年1-4月收入数后计算的2017年同口径增幅。
④区本级财政收入:指区级财政收入减去镇级财政收入(灌口镇、后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