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8 阅读人数:
2017年7月,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集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审计工作报告事实就是地反映了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工作的几项意见。”会后,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领导重视,全面加大审计整改力度
在集美区人民区政府第1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并原则同意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集美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按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会议要求,财政部门要牵头会同各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明确整改时限,并举一反三、引以为鉴,杜绝再次发生同类问题,对屡改屡犯的单位要从严从重处理。同时,区政府主要领导针对区审计局呈报的审计专报作出批示,表扬了审计部门工作成效,有力地推动了问题整改,促进了全区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多措并举,全面落实审计整改意见
本年度“同级审”工作报告反映了19个问题,涉及6家单位,3条专项经费及部分政府投融资项目。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已采取多项整改措施,能够立即整改的已马上整改到位,同时认真梳理因管理制度缺失或相关制度不合时宜而产生的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整改。截至2017年11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现将整改情况汇总如下:
(一)上缴财政资金1,146.72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5.25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989.28万元、非税收入72.51万元、社会抚养费0.36万元、滞留专项补助款21.24万元、工作经费结余95.25万元、重复发放的补助金6.45万元、审核不严多支付款项0.25万元、违规提取和发放的福利费3.93万元和违规列支的电费52.70万元等。
(二)推动建章立制4项和改进工作方式1项。截至11月底,集美区财政局出台《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盘活区直各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集财预﹝2017﹞21号)、《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集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的通知》(厦集财基﹝2017﹞18号)和《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做好集美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厦集财基﹝2017﹞22号),集美区教育局出台《集美区关于民办义务教育免学费和补助公用经费实施细则》(集教财﹝2017﹞7号)等系列管理办法。同时集美区教育局拟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财务记账推向社会购买服务并由公办会计人员审核。
(三)推动多项工程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集美区财政局针对审计报告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加快办理工程结算审核。截至2017年11月度,已督促4项工程办理结算审核,其余项目正积极组织和编制决算材料,抓紧办理竣工决算。
三、完善监督,审计成果多方面转化
区审计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的同时,抓好审计成果转化,完善审计监督机制。一方面针对审计反映的问题,协调相关主管部门抓好整改的同时,做好审计成果的有效转化,起到了“审计一个、教育一片”的作用,各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了财经纪律红线意识。
(一)加大审计公开。根据区府办《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的要求,将“主动公开相关审计结果公告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大力推动,并于2017年8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辟的审计结果公开专栏上,及时公开了《集美区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充分发挥了审计政务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的积极作用,完善了审计监督职能。同时,区审计局还按照要求及时汇总并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一步促进审计整改力度,提升审计职能。
(二)抓住典型问题提交专报件。根据本年度“同级审”报告中发现的带有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整理汇总,形成审计专报《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得到了区领导的重点批示,审计成果进一步得到有效转化。同时,“同级审”报告中的部分问题引起有关纪律检查单位的重视,并成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集美区审计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