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集残联[2006]03号 集美区残联关于开展贫困残疾人子女及残疾儿童就学补助的通知
各镇、街道残联:
为了搞好残疾儿童就学及低保户残疾人子女就读大、中专学费补助工作,切实帮助残疾儿童及低保户残疾人解决实际困难,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残疾人家中,本单位拟在 8 月中旬完成补助申报工作,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调查摸底,明确资助对象,并做好申报工作。一、补助对象:所有残疾儿童(小学到大学)及低保户残疾人健全子女读高中、大专、中专的人员;
二、补助年度:2005 年度;
三、应有材料:
1 、低保户残疾人健全子女: 05年9月—06年7月学费原始发票、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正反面);
2 、残疾儿童: 05年9月—06 年7月学费原始发票、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补助金额:
1 、小学市残联每年 400 元,区残联补助交通费 150 元
2 、初中市残联每年 600 元,区残联补助交通费 150 元
3 、高中、中专、大学市残联每年补助l000元,区残联补助300元;
4 、贫困残疾人健全子女读中、高等院校市残联每年补助 500 元、区残联补助 300 元。
附件:残疾人就学补助申请表
2006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