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6-26 阅读人数:
根据厦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厦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及宣传牌等设置的通知》(厦环委办【2018】30号)工作要求,我办就坂头-石兜水库集中式饮用水地界标、交通警示牌及宣传牌完善工程进行公开询价(具体询价项目见附件1),欢迎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报名表见附件2)。
请有意向的机构2018年6月30日日中午12点前将报名表、建设方案(含报价)加盖公章,扫描后通过传真或邮箱发给我局,或将纸质材料送到集美区集源路75号集美环保局。
(联系人:黄炳锋 联系方式;18905925768 传真:6060999 邮箱;360147407@qq.com)
附件1、厦门市集美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坂头-石兜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及宣传牌完善工程询价项目明细
序号 |
询价项目 |
建设内容 |
规范要求 |
价格(元) |
1 |
坂头-石兜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界标、交通警示牌及宣传牌完善工程 |
界标15座、道路交通警示牌3副、宣传牌10套、标语100块 |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规范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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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报名表
供应报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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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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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报名参加的项目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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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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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或合同包(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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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供应商 |
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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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务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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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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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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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是否具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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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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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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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姓名: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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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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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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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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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声明:以上信息系根据采购需要依法采集,供应商必须如实、完整地提供以上信息,不能错漏。若由于供应商未如实、完整或错误提供以上信息的,须自行承担可能无法投标资格或不能及时得到采购项目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而造成的一系列后果。本表供应商可以自行打印并在报名时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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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费、邮递费付款凭证粘贴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