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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关于启用“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业务专用章”的通知
时间:2009-12-23 阅读人数:
各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街政办):为方便开展工作,决定从即日起正式启用“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社会救助业务专用章”印章壹枚。印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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