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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灌口镇社会救助审核工作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4-08-16 阅读人数:

  各村委会,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我镇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经研究,决定成立灌口镇社会救助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  泓(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林幼治(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庆文(镇纪委副书记)

  林起沼(镇党政办副主任)

  余明生(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林福仁(镇综治办主任)

  刘以强(镇计生办副主任)

  杜朝庭(灌口司法所所长)

  杜丽珍(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杜剑雄(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美忠(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志雄(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事)

  陈伟昆(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干事)

  庄炜程(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助理员)

  林小芸(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民政助理员)

  许炳春(镇残疾人联络员)

  林聪慧(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杜明伟(镇老龄办工作人员)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社会事务办,余明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兼),杜丽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兼),成员:庄炜程、林小芸、林聪慧。办公室负责对救助对象基本情况的入户核查,组织召开会议,对提出救助的对象依照救助政策进行评议审核,形成纪要,并及时发放符合政策对象的救助金。

  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相应岗位由其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厦门市灌口镇人民政府    

  2014年729

  

  抄送:区民政局 

  厦门市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4年7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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