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29 阅读人数:
集滨街办[2015]67号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社区、各部门: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杏滨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劲松(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黄建平(街道党工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林新彬(街道纪工委副书记)
陈万讨(街道经济办主任)
罗宜福(街道综治办主任)
郑荣华(街道计生办主任)
陈丽娴(街道街政办主任)
魏 茜(街道党政办负责人)
林志兴(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明辉(杏滨司法所所长)
林团奖(锦园社区主任)
王向东(前场社区主任)
杜光辉(马銮社区主任)
陈伟鹏(西滨社区主任)
叶美旋(三秀社区主任)
庄卫红(日东社区主任)
刘 军(锦鹤社区主任)
陈肖玲(康城社区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政办,主任:陈丽娴(兼),副主任:林志兴(兼),成员:娄世方、宁宁、郭小玲、陈荣碧、郑聪丽、陈雅娟。
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相应岗位由其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抄送:区民政局。 | |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15年9月17日印发 |
201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