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8 阅读人数: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成立集美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董建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雅爱(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蔡素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调研员)
戴幸生(街道财经办主任)
孙学军(街道综治办主任)
刘绍辉(街道计生办主任)
吴 平(街道党政办主任)
朱锦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坤标(集美司法所所长)
陈丽卿(浔江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王梅黎(盛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苏 颖(银亭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张惠敏(岑东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孙清华(岑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政办,由街政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现由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朱锦文负责,成员:陈鹭莹、彭佩群、陈丽娜、陈平、朱雪芳、郭芳杏。办公室负责对救助对象基本情况的入户核查,组织召开会议,对提出救助的对象依照救助政策进行评议审核,形成纪要,并及时发放符合政策对象的救助金。
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相应岗位由其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
2015年9月18日
集美街道党政办 |
2015年9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