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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5-09-18 阅读人数:

各社区居委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区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一步健全我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经研究,决定成立集美街道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董建财(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陈雅爱(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蔡素英(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调研员

      戴幸生(街道财经办主任)

      孙学军(街道综治办主任)

      刘绍辉(街道计生办主任)

      吴 平(街道党政办主任)

      朱锦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坤标(集美司法所所长)

      陈丽卿(浔江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王梅黎(盛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苏 颖(银亭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张惠敏(岑东社区居委会书记、主任)

      孙清华(岑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街政办,由街政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现由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朱锦文负责,成员:陈鹭莹、彭佩群、陈丽娜、陈平、朱雪芳、郭芳杏。办公室负责对救助对象基本情况的入户核查,组织召开会议,对提出救助的对象依照救助政策进行评议审核,形成纪要,并及时发放符合政策对象的救助金。

  今后如遇人事变动,相应岗位由其继任者替补,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

                            2015918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159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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