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及社会保障工作是集美区“绿洲计划”的实施重点,它主要目的是通过改善民生,扶贫济弱,使社会以富带贫、以强带弱,形成以政府、企业、个人为力量扶弱体系,实施低保救助、医疗救助、失业援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等工程。2012年我街道各部门必须加强综合协调,继续关注辖区内不同弱势群众,创新帮扶手段,简化相关程序、加大经费投入,全面构建救助保障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一、全面构建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继续针对辖区老年人、儿童、残疾人、重病人员、受灾群众、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等弱势群众,实施分类别、全方位救助与帮扶,主要有:
(一)继续实施民政救助工作,救助特困家庭。
(1)“三无”、低保救助。2012年街道社区要继续依据《厦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加强和规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坚持动态管理,物价动态补贴,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分类施保;继续依托社会福利院,不断提高“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和服务质量水平,妥善安置孤儿,关注孤儿健康成长。实现低保、困难人员信息化综合管理。
(2)临时救助。秉着“简便、快速、救急”原则对于辖区内面临的阶段性、临时性困难家庭及因病致贫家庭给予临时救助及医疗救助,发挥应急补充作用,结合现金、物质及其他救助措施综合帮扶,接上级文件要求逐步拓展拓宽重病困人员大病救助的内容和范围。
(3)教育救助。继续实施对困难家庭子女非义务教育及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子女的学习费用补助,鼓励社会公益性团体给予配套救助,开展社会捐助、结对帮扶助学等助学活动。
(4)慈善救助。大力发展慈善事业,通过携手慈善公益团体、开展慈善共建、大力发展志愿服务组织、依托爱心超市等形式开展慈善关爱活动。
(二)实施各类优抚关爱,维护社会稳定。做好各类优抚对象维稳、定补、各类救助及节日走访工作,开展海工一团、困难参战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体检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助事项;积极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妥善进行退役士兵安置,组织培训工作;做好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兵补助工作;积极为优抚对象办理《优待证》、《医疗救助证》、《社会优待证一卡通》等优惠证。
(三)扶持各类残疾人员,重建生活信心。完善康复救助制度。继续实施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工作,依托社区残疾人康复室实施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为辖区各类残疾人提供急需的实用型辅助器具;对老年性白内障患者、残疾儿童、精神病患者等进行康复救助,组织做好白内障“复明工程”,落实残疾儿童入园补助及精神病患的医治费用报销制度;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推进居家养老工作进程,关爱老年弱势群体。
2012实现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站工作全覆盖,即在新建成四个社区外,杏林、内林、西亭、曾营四个社区实行居家养老工作的全面运行,通过实施“老年宜居社区”的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老年人幸福指数,通过为80岁以上身体衰弱、经济困难的空巢老人实行医疗联系制度,加强高龄老人特殊帮扶;充分发挥老年协会作用,结合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完善新一届老年协会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明确职责;协同退管部门,做好2012重阳节慰问及各项户外活动,加强老年文体队伍的建设,全面实现“六个老有”。
(五)积极应对自然灾害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抗灾救灾综合协调,健全灾害应急联动机制、救灾联动机制和救灾物资储备体系,2011年街道投入80万进行避灾点的建设及应急物质的储备,2012年要完善对场所和物质的管理,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要深入辖区学校、幼儿园、企业做好灾害工作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灾害防范和自救能力;要强化灾情信息管理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做好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及生活救济工作,切实保障灾民基本生活。
(六)推进保障性住房工作,尽快实现“居者有其屋”。
积极开展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实施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商品房、限价房进行政策宣传、答疑、初审、公示、督查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住房困难及申请周期长等问题,要予积极反映协调,提出对策建议,要加强定期随访工作,接受群众监督举报,杜绝“富人住房”现象。
(七)加强劳动保障工作,实施失业救助系列措施。
多渠道为用工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双向选择平台,及时收集、传达用工信息,优先帮扶困难家庭就业,实现辖区无“零就业”家庭,积极授理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申请及失业证的办理;全力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实行贴息政策;完善各种保险办理,对失地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全民医疗保险的优惠政策、办理程序、领取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及耐心解答,2012年要实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
(八)加快企业退休人员管理进程,实现社会化管理。
实施退休人员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接收新退人员,登记入库,做好退休人员接访、《优待证》办理;实施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退休金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领取资格认证,协助异地人员代办报销医疗费、变动迁移手续等管理服务;建立患重大疾病、高龄、特困退休人员档案,授理各项医疗补助申请,做好节日慰问、住院慰问、死亡人员家属慰问及日常慰问工作;协同老年部门开展重阳节大型户外文体文化活动,丰富老年人晚年生活,鼓励有特长的退休人员配合社区开展社区公益活动。
二、基本保障措施:
(一)加快志愿者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扶老助残、爱心助学、普法宣传、医疗保健、健康咨询、精神慰籍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为弱势群众常年开展互助与自助行动。
(二)健全各类公益站所机构。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卫生服务站、志愿服务站、法律援助站、劳动保障站等组织机构的建设,提供面对社区老年人、儿童、妇女、残疾人、病患、优抚对象的救助平台。
(三)凝聚社会力量共同帮扶。联合街道商会,鼓励效益好、信誉好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结成爱心联盟,继续携手爱心银行、移动公司实施社会捐助、捐赠,形成就业优先录用协议,完善公务员“结对子、一帮一”帮扶制度,积极开展典型宣传,共建双赢局面。
(四)实现信息化综合救助。社区工作人员要加强入户,了解和掌握每一个困难家庭、人员动态、困难情况、困难程度,进行登记造册,分类管理。通过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为困难家庭制订帮扶计划,配以实物、现金、推荐就业等多形式的救助。
(五)确保救助措施及时准确。严格把关,规范评议、审定、公示和发放程序,确保各项救助政策保障真正困难群众。同时要以救急救难原则,实行一次性告知及限时办结制度,及时将救助资金、物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六)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各社区及工作人员要落实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街道将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救助水平评估及责任落实的检查考评,保障社会救助保障政策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民政 救助保障 意见
抄送:区人社局,区民政局。
杏林街道党政办 2012年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