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2-0200-2017-04469 | 文 号: 集发展[2017]97号 |
发布机构: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2017-09-18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摘 要: 调整权责清单 | |
主 题 词: |
时间: 2017-09-18 阅读人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3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多规合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厦多规办〔2015〕1号)及《厦门市建设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厦多规办〔2016〕1号)等文件精神,现对我局权责事项进行重新调整并予以公布。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事项共65项,其中:行政确认1项,行政处罚8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监督检查5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1项,其他职责事项46项。
即日起,《关于调整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的通知》(集发展〔2017〕27号)中,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权责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