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2016〕201号)、《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融合工作的通知》(厦审改办〔2016〕77号)等文件精神,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规、规章变化,现对我局权责事项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集美区权责事项共40项,其中:行政处罚8项,行政监督检查6项,其他职责事项26项。
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审改办研究审核确认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权责清单
厦门市集美区统计局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