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3-3004-2018-00062 | 文 号: 厦集经信〔2018〕5号 |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2018-01-22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集美区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补助办法》的通知 | |
摘 要: 各企业:现将《关于实施集美区企业转型升级全面诊断、深度辅导与扎根辅导补助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企业深度辅导:企业依实际需求经与生产力中心商定深度辅导主题和经费,区政府补助80%,每个辅导项目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每家企业最多不超过3个辅导项目。三)企业扎根辅导:参加深度辅导后的企业,企业依实际需求经与生产力中心商定扎根辅导主题和经费,区政府补助40%,每家企业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三.终止辅导:在生产力中心对企业进行深度辅导或扎根辅导过程中,若企业认为没有成效,可以在辅导期间评估时提出终止辅导,并按约定支付生产力中心相对比例的费用,区政府则给予企业所支付额80%(企业深度辅导)或40%(企业扎根辅导)的补贴。 | |
主 题 词: 企业;深度辅导;扎根辅导;诊断;厦门市集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人民币;补助标准;升级;与生产力中心;申请 |
时间: 2018-01-22 阅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