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进修学校、区招生办、区属公民办各校(园):
区教育局按照市、区两级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文件通知、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制定《集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集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集美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1日
附件:
集美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教内安〔2018〕39号)及《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18〕31号)精神,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同时将检查督导贯穿于大检查的全过程。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广大师生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创建一批高等级“平安校园”,提升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实现学校安全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师生安全素养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明显提升、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显著提高的总体目标。
三、检查重点
1.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电气火灾的防控情况等。
2.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3.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学校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4.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特种时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5.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6.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7.安全教育:以学生掌握程度为重点,着重检查安全教育进课堂情况、多种形式参与安全教育情况、学校安全负责人安全知识培训情况,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
8.安全责任制情况:以责任制签订和落实情况为重点,着重检查各校园(单位)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并认真执行。
9.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隐患排查清单为重点,跟踪检查台账,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落实情况,以及落实结果上主要负责人签字情况。
10.“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机制及台账建设情况。
11.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实施情况及“一校一册”档案建设情况。
四、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学校自查、教育局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各校园(单位)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区教育局将组织对各校园(单位)开展督促检查。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0日)。各校园(单位)要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并组织力量对照检查内容,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辨识安全风险和排查事故隐患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校园(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校园(单位)要签订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自查阶段结束后,各校园(单位)将承诺书报区教育局未保办备案。
(二)教育局检查阶段(6月11日至7月15日)。区教育局将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检查,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各校园(单位)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政府挂牌督办。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区安委会将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区教育局局长欧阳萍担任组长,区委教育工委委员 副调研员张旭扬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均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在区未保办,由张旭扬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服良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分工。区教育局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根据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在各校园(单位)自查基础上,组织开展本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园(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本校园(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各校园(单位)要充分利用各宣传阵地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对本校园(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典型宣传,宣传正面典型,介绍好的经验和做法,曝光和剖析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责任,强化追究。各校园(单位)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零容忍”的态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督导检查走形式、隐患排查不彻底,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各校园(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请于5月15日前报送实施方案,6月3日、7月1日分别报送截止当时的大检查阶段性情况报告、《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6月11日报送《学校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7月31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惰况表》(附件2),所有材料均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电子档和签名盖章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