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6-0200-2016-0070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区民宗局 | 发文日期: 2016-06-06 |
名 称: 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关于重新公布权力清单的通知 | |
摘 要: 各有关单位: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文件“五个规定”和“四个统一”要求,我局对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印发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的通知》(审改办函[2015]52号)。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现将行政权力清单中“对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行政许可”更名为“在县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行政审批”。附件:《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 |
主 题 词: 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行政权力;宗教活动场所;事项;建筑物;公布;改建;许可 |
时间: 2016-06-06 阅读人数:
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关于重新公布权力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政[2015]68号)文件“五个规定”和“四个统一”要求,我局对照《国务院审改办关于印发地方行政许可事项通用参考目录的通知》(审改办函[2015]52号),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统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名称,现将行政权力清单中“对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新建建筑物的行政许可 ”更名为“在县属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的行政审批”。调整后行政权力清单重新公布。
附件:
《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行政权力清单》
集美区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