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09-2500-2012-00002 | 文 号: 集纪〔2012〕7号 |
发布机构: 区监察局 | 发文日期: 2012-03-27 |
名 称: 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 |
摘 要: 2012年的执法监察工作,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区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和《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加强对中央推动科学发展以及市、区推进统筹城乡、岛内外一体化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和规范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为推进集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 |
主 题 词: |
时间: 2012-03-27 阅读人数:
关于印发《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
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察室:
现将《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集美区纪委
厦门市集美区监察局
2012年3月21日
主题词:执法监察 工作要点 2012年 通知
抄送:市纪委、监察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
中共集美区纪委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印发
存档2份,共印60份
厦门市集美区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
2012年的执法监察工作,要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区委七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和《厦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2年执法监察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跨越发展的主线,加强对中央推动科学发展以及市、区推进统筹城乡、岛内外一体化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认真开展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督促推进水土流失治理,积极推进和规范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为推进集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提供纪律保证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情况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纪律保障优势,加强监督检查,保障《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贯彻实施。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贺信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把先谋后动、规范行政行为贯穿于实施《总体方案》全过程。鼓励干部解放思想,勇于先行先试,推动创新突破。要按照项目管理模式细化落实任务,建立快速高效的推进机制和考核督办机制,强化落实前期工作、“马上就办”、提速增效等制度,加强跟踪监督服务工作,坚决查处推诿扯皮、不作为、乱作为、怕担责、庸懒滞阻的人和事,对顶着不办、效率低下、失职渎职等行为监督问责。加强预防和惩治腐败,强化纪律法规约束,努力营造规范、高效、廉洁的发展环境。
(二)加强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重大举措、水利改革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政策法规,查处纠正违规违法行为,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加强对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岛内外一体化、“五大战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检查,促进科学安排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节点进度,细化开工项目工作方案,规范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前期审批效率,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促进提速增效,确保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三)探索建立监督检查工作长效机制。将监督检查工作与制度建设、改善服务、绩效管理相结合,切实加强过程管理与动态监控,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效性。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工作经验,探索健全对中央、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监督检查制度化、科学化水平。要积极参与区委、区政府开展的“工作落实年”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对各单位落实开展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各部门转变作风、强化责任、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狠抓落实。
二、积极主动作为,强化有效履职,促进依法行政
1、推进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按照上级监察机关要求,对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0年以来依法履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行政程序的规范性、行政服务的效率性、行政过程的廉洁性等。通过检查,对依法行政的经验予以总结推广,对违规问题督促纠正和整改,对违纪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促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
2、有效督促整改落实。督促民政、水利部门抓好2011年综合监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建设、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有关问题整改到位。
3、规范基层执法行为。配合法制办、效能办开展基层执法项目清理,规范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开、时限承诺、结果查询等制度,着力解决执法态度粗暴、方法简单等问题,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
三、加强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督促推进水土流失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土保持视频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执法监察职能,督促各级各部门按照“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切实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坚决遏制损害生态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同时,结合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涉及水土保持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建设、农林水等部门加强对城市绿化建设任务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继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抓好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的治理。深入学习贯彻《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加大对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的治理力度,突出项目决策、招标投标、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建设实施、资金管理、物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的治理工作。会同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继续开展串通投标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招标投标环节违规问题的高发态势。
2、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在实现与市级平台互联互通的基础上,要求有关单位认真、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公开2010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项目信息,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记录公告为重点公开信用信息,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监管。探索综合运用项目信息、信用信息结果,促进规范政府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方面,强化差别化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
五、加强对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配合水利部门加强对中央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按照水利部和监察部的要求,重点对水利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点水利建设实施情况、水利资金监管使用情况、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和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情况开展检查。配合水利部门对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推动落实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
六、坚持执政为民,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
1、开展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督促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加强对事故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质检、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等行为,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
2、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完善分配和使用监管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大中专院校招生监察、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等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七、严肃责任追究,加大失职渎职案件查处力度
1、重视案件线索。注重从信访、投诉、举报、专项治理、执法监察和案件调查中,梳理、发现违规违纪、失职渎职案件线索,及时组织协调力量调查处理。
2、加大查处力度。重点查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治理商业贿赂中的失职渎职案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深挖细查失职渎职行为和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背后隐藏的官商勾结、贪赃枉法、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
3、规范查处工作。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审理、审批等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失职渎职案件调查处理工作程序。督促负责事故(事件)调查的行政监管部门认真做好事故(事件)性质认定、规范调查取证、询问谈话和调查报告等工作,防止调查简单化。督促和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针对近年来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权力制约、行政监管、行业标准、市场环境、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对策。同时,进一步规范来信来访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