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10-0806-2018-0081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 发文日期: 2018-05-31 |
名 称: 关于准予厦门市集美区新天地幼儿园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决定书 | |
摘 要: 厦门市集美区新天地幼儿园(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西滨南路88号):你单位提交的厦门市集美区新天地幼儿园法人变更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同意你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由“徐雪萍”变更为“欧阳欢”。2018年 5月 31日. | |
主 题 词: 变更;厦门市集美区民政局;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许可;厦门市集美区新天地幼儿园;法人;审查;登记 |
时间: 2018-05-31 阅读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