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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7-07-28 阅读人数:
各司法所:
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为规范社区矫正奖惩工作,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设立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奖惩事项的协调、指导和决定等。因人事变动,决定调整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成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在军(区司法局局长)
副主任:刘宗镇(区司法局副调研员)
成 员:曾惠玲(区司法局法律服务科科长)
黄丽娥(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李建刚(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科长)
王 勍(区司法局侨英司法所副所长)
集美区司法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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