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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11-1010-2017-04627 文    号: 集司〔2017〕54号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10-16
名    称: 集美区司法局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十佳人民调解案例的通知
摘    要:
主 题 词:

集美区司法局关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十佳人民调解案例的通知

时间: 2017-10-16 阅读人数: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7年度“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评选范围为:2017年以来,依据或参照《人民调解法》设立的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所属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的纠纷案件。

二、评选条件和方法

   (一)“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案例类别具有典型性。反映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或新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在当地或全市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涉及人数较多或者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调解难度比较大;调解方法得当、程序合法、效果良好,得到党委政府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对类似问题的处理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2.实现案结事了。调解协议完全履行,未再出现诉讼、上访等情况。

3.卷宗完整规范,材料齐全,经得起评查。

   (二)评选方法

由各司法推荐上报3件以上案例参评,区局组织评审组从中择优评定产生。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全区“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评选表彰活动,是提升人民调解业务能力水平的有力抓手,是社会广泛认知和理解支持人民调解工作的基础前提。各司法所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司法所的调解员要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积极参加评选。

   (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把最典型的调解案例推选出来,确保评选出来的“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能够真正展示我区人民调解员的时代风采、真实反映我区人民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服务保障厦门会晤、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成效业绩。

   (三)规范格式,及时报送。所推荐的人民调解案例要按照典型案例的格式规范撰写,写明纠纷简要情况(当事人情况及纠纷发生背景、经过等)、纠纷调解情况(反映具体案情、调解过程、调解结果等)、案例点评(反映法律关系、法律运用、思路技巧、经验体会等)。各司法所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事迹突出、案例典型、文辞精当、内容准确。所有推荐案例请于10月31日前报送基层科。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十佳人民调解案例”评定后,区局将给予表彰奖励,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每篇案例给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同时奖励价值400元左右的实物奖品。同时要深化成果运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人物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先进事迹、成效业绩和典型案例,切实增强正能量,以此扩大人民调解的认知率、公信度和影响力。

联系人:林华荣,电话:6665152、电子邮箱:linhr@jimei.gov.cn

 

 

集美区司法局

2017年10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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