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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12-0702-2018-00939 文    号: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18-06-28
名    称: 福建经发-公开招标-[350211]D1-JF[GK]2018016-产科儿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摘    要: 福建经发-公开招标-[350211]D1-JF[GK]2018016-产科儿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受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11]D1-JF[GK]2018016、产科儿科设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2、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主 题 词: 投标人;医疗器械;复印件;报价;提供;招标文件;查询;证明材料;政府采购;证书

福建经发-公开招标-[350211]D1-JF[GK]2018016-产科儿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 2018-06-28 阅读人数:

福建经发-公开招标-[350211]D1-JF[GK]2018016-产科儿科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受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11]D1-JF[GK]2018016、产科儿科设备采购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11]D1-JF[GK]2018016  

 

2、项目名称:产科儿科设备采购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新生儿抢救台 1(套) 380000
1-2 蓝光治疗仪 1(套) 50000
1-3 胎儿监护仪 2(套) 100000
1-4 胎心多普勒 4(套) 24000
1-5 经皮黄疸检测仪 2(套) 50000
1-6 新生儿听力筛查测试仪(耳声发射检测仪) 2(套) 90000
1-7 推注泵 5(台) 40000
1-8 输液泵 5(台) 35000
1-9 裂隙灯 1(台) 100000
1-10 电脑验光仪 1(套) 50000
919000 1838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进口 产品:本项目所有合同包均允许进口 产品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节能产品,按照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3)环境标志产品,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4)信息安全产品。(5)小型、微型企业。(6)监狱企业。(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2、本次报价的设备质保期至少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 ★2、本次报价的设备质保期至少为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间中标供应商应提供一切免费维修服务和免费更换零配件。
★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非医疗器械不用提供) ★1、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提供所投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资料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提供所投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复印件。(非医疗器械不用提供)
★2、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如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按照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规定:对第二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备案证明资料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如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报价的投标人如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标人已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企业法人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投标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包含设备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操作人员培训费、税费等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列出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各品目号设备的单价及总价。 ★1、投标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总报价包含设备费、运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保险费、伴随服务费、安装调试费、操作人员培训费、税费等直至交付采购人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必须列出招标货物一览表中各品目号设备的单价及总价。
★2、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包总预算。 ★2、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包总预算。
★2、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包总预算。 ★2、投标人所投价格不得超过本合同包总预算。
★7、针对“一、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配置”中带星号(“★”)的技术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或DATA SHEET或产品样本或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予以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7、针对“一、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及要求、配置”中带星号(“★”)的技术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产品彩页或DATA SHEET或产品样本或说明书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予以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06-28 10:40 报名截止时间:2018-07-13 10:40 

9、投标截止时间:2018-07-20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07-20 15:00,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9号康利金融大厦505单元之二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集美区灌口镇景山路270号 

   联系人姓名:吕建堤 

   联系电话:18965158324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9号康利金融大厦505单元之二 

 项目联系人:陈文超 吴翠萍 

 联系电话:0592-5990026/5990717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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