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 >> 区交通局 >> 信息公开目录

文字: | |

索 引 号: XM03117-2500-2018-00694 文    号: 集交运字〔2018〕79号
发布机构: 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5-21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摘    要: 为加强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集美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制定我局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准确把握文件的具体内容,充分开展宣传,认真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卫生城市复查、消防安全工作等考评内容。三、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内容(一)排查整治的范围负责部署、组织我区交通运输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化督促和指导,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成果,推动达标交通运输企业进一步整改,严格按标准运行管理,达到持续增强自我管理能力、企业主动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员工自觉按规程作业,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主 题 词: 火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消防工作;整治工作;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区交通运输;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 2018-05-21 阅读人数:

  为加强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集美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的部署,制定我局2018年交通运输行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准确把握文件的具体内容,充分开展宣传,认真发动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市、区两级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示要求,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卫生城市复查、消防安全工作等考评内容,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贯穿到日常督查工作中,确保交通运输企业年内无发生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交通运输局主要责任人为组长,区运管所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区运营所所有运营员为成员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小组。

  三、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

  负责部署、组织我区交通运输企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排查企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配合安监、消防等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照以下内容,详细排查: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各部门、各班组、各岗位,建立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2、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情况。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严格实行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及绩效考核,开展消防安全演练。

  3、强化安全监控设施情况。督查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保养情况,要实现安全监控不留死角。

  4、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的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四、检查整治形式

  (一)日常巡查。结合双随机检查,对相关企业进行消防工作巡查。按照安全管理“零距离”、隐患排查“零盲区”、安全隐患“零容忍”、责任落实“零缝隙”的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着力对车站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二)国庆、中秋、春节等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对相关企业进行消防工作重点检查。制定好重大节日前的消防安全检查计划,确保重大节日车站消防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安全过节。

  (三)结合卫生城市复查、消防工作考评,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消防工作重点检查。促进企业安全管理、设施设备、作业环境、操作过程标准化。强化督促和指导,巩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创建成果,推动达标交通运输企业进一步整改,严格按标准运行管理,达到持续增强自我管理能力、企业主动自查自改自报隐患、员工自觉按规程作业,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加强督导。重点组织人员密集的车站场所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二)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区交通运输局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所属区域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检察监督。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在行动期间,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宣传,强化企业是责任主体意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宣传造势,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迅速展开。

  (四)强化信息报送。请区运管所根据通知要求于6月28日和12月28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消防工作总结到局综合科。(邮箱:lvanjing@jimei.gov.cn)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21日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