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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17-2500-2018-00929 文    号: 集交运字〔2018〕82号
发布机构: 区交通局 发文日期: 2018-06-01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项目终止情况的报告
摘    要: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根据要求,我局详细梳理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段)改造工程的申请建设流程,调查了解与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施工线路重叠的工作缘由,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一、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建设情况。二、调查了解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与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施工线路重叠工作缘由2015年 3月 6日,集美城发公司组织召开灌陈公路改造工程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三、关于处理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与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施工线路重叠问题的结果我局于2015年 4月 7日向区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建议由区政府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段)改造工程建设是否继续推进等相关事宜。
主 题 词: 公路;工程建设;改造;小学;市交通运输局;设计;函;施工;申请;集美城发公司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项目终止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18-06-01 阅读人数: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要求,我局详细梳理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段)改造工程的申请建设流程,调查了解与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施工线路重叠的工作缘由,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建设情况

  1、项目建设原由:乡道301线陈井至井城段是灌口镇灌南小学学生出入道路,也是连接灌口与杏林的便捷通道,日常人流、车流较大。近年来,因道路沿线实施海翔大道、深青溪改造等工程建设,部分路段路面破损严重且存在多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周边群众反映激烈,市纠风办、灌口镇政府都向区政府行文要求整治该段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市纠风办信访转办第20131179件、灌政[2013]143号《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尽快解决灌南小学周边道路较大安全隐患的请示》)。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我局于2013年6月协同灌口镇政府现场勘查该道路路况和交通安全状况,8月根据区领导批示,组织海翔大道代建单位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大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灌口镇政府相关人员到现场商讨解决海翔大道涵洞积水问题。同时,在经市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建设会议同意后,我局决定实施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段)改造项目并申请列入我区2014年财政性项目建设计划。

  2、项目申请建设流程:2013年9月,我局在与灌口镇政府核对项目建设用地征用情况后委托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简称中交二院)开展项目设计现场勘察,为制定科学可行的设计方案,我局向市交通运输局请求帮助解决灌陈公路改造涉及旧鹰厦铁路上跨桥拆除问题(集交运字[2013] 1号),经市交通运输局与南昌铁路局多次协商后,复函同意我局实施拆除工作(厦交铁[2013]5号),我局要求设计单位将拆除废弃铁路桥事项纳入方案设计范围。

  2013年11月,在中交二院完成初稿方案后(拟保持在原有道路线型内实施提升改造工程),我局正式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段)改造工程建设(集交运字[2013]2号),市交通运输局将该项目列入2014年第三批养护投资计划(厦交规[2014]22号)。

  2014年1月,该项目进入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为确保设计方案与周边工程建设相协调,我局组织设计单位先后与灌口镇政府对接工程建设用地征用情况(灌口镇政府提供灌陈公路周边征地范围图纸),与区规划分局对接前场物流园市政道路规划情况(区规划分局向中交二院提供电子版前场物流园灌陈公路周边路网规划图),与集美城发公司对接深青溪流域改造工程建设情况(集美城发公司向中交二院提供电子版深青溪流域改造工程在本路段设计方案)。在设计院完成相关图纸套图后,因深青溪流域改造工程在本项目路段对河道进行了拓宽和线形调整,必须拆除项目路段上的井城中桥,但据集美城发公司反映,溪流改造工程并无包含桥梁重建项目,故溪流改造工程在此段陷于停滞。为配合推进深青溪改造工程建设,我局在与市局沟通后将井城中桥拆除重建纳入灌陈公路改造设计范围,并由中交二院进行方案调整和深化设计。同时,因增加井城中桥拆除重建内容,我局委托江西省勘察设计研究院开展项目地勘测量工作,并与区水利局协调开展项目防洪评价工作。

  2014年6月,中交二院向我局正式提交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我局向区发改局申请项目前期立项(集交运函[2014]2号)并获得批复(集发展基前[2014]194号),向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设计方案审批(集交运字[2014]8号),市交通运输局于7月14日召集有关专家及相关单位(区发改、规划、国土、水利等部门及灌口镇政府、集美城发等单位)召开方案评审会,并根据会议内容向我局批复审查意见(厦交建审[2014]22号)。9月,中交二院根据会议审查意见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修编,我局正式向区发改局申请项目立项,但因增加井城中桥拆除重建内容,工程概算超过2013年底申报的2014年财政性项目建设计划资金,区发改局要求我局向区政府提出项目建设请示后再申请立项。我局根据区发改局意见向区政府请示增加建设资金(集交运字[2014]22号),得到区政府批示同意后,我局再次向区发改局申请立项(集交运函[2014]5号)并获得批复(集发展基[2014]259号),我局委托集美城发公司作为该项目代建单位(集交运函[2014]6号)。集美城发公司明确由其公司项目部黄成宇(13950019961)为负责人,纪水狂(13950081897)为经办人员。

  2014年11月,集美城发公司在开展项目招标工作时,因农村公路改造项目历来不办理用地及规划手续,区招标办不同意进入招标程序,在请示区领导后,我局向区规划分局提出办理相关规划手续(集交运函[2014]8号),12月,区规划分局函复(厦规集函[2014]151号)表示该项目属于乡村道路,不涉及城市市政道路规划审批等相关问题,建议我局按乡村道路建设手续开展工作。在与区招标办进一步协调后,由我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项目进入挂网公开招标, 2月6日,该项目开标,由福建省百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415.55万元。

  二、调查了解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与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施工线路重叠工作缘由

  2015年3月6日,集美城发公司组织召开灌陈公路改造工程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会上,集美城发公司表示,在施工现场放线时发现项目建设与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的前场七路可能存在交叉路段,会议建议由中交二院与前场七路设计单位厦门中平公路勘察设计院核对交叉位置。3月8日,经设计单位核实,两项目建设存在较大范围重叠。

  为妥善处理项目建设重叠问题,我局及时向两项目共同主管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反映情况,并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建管处的口头要求,暂停推进灌陈公路改造工程建设,因此,我局未与项目施工中标单位签定施工合同。

  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段)改造工程是我局作为灌陈公路路权单位,为履行公路养护职责,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对既有乡道实施的正常养护改造工作。在回顾项目申请建设程序,我局严格依据农村公路建设手续开展工作,且为与周边项目建设相协调,在开展方案设计前、设计中及方案评审,均有征求规划部门意见,但从其提供路网规划方案,在灌陈公路周边唯有前场六路并无前场七路,而前场六路距离灌陈公路改造路段尚远。在与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接后,了解到前场物流园片区路网已实施规划调整,取消了前场六路规划(因房屋拆迁量太大),增加了前场七路,而新增的前场七路在线位调整后与灌陈公路改造工程产生了线路大范围重叠。

  根据前场七路现道路设计线位,须占用乡道301线,但作为项目代建单位,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前从未与我局沟通、协商设计方案,并且未依法依规向我局申请公路占用手续,存在工作程序不当行为。

  三、关于处理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改造工程与集美物流园前场七路施工线路重叠问题的结果

  我局于2015年4月7日向区政府提出处理建议:建议由区政府与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村段)改造工程建设是否继续推进等相关事宜。区政府于2015年8月7日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鉴于灌陈公路与前场七路路线存在较大范围重叠,其道路功能基本可以由前场七路代替,且前场七路作为我市2015年重点建设项目,综合市交通运输局的初步协调意见,会议原则同意暂停灌陈公路改造工程建设。

  四、我局在工程暂停实施后存在的问题

  2015年6月30日,集美区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14]65号)和《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美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委[2014]40号)》文件精神,设立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由于我局7月至8月处于机构改革期间,人员调动频繁,原该项目经办人兰晓萍(18064452295)因人事关系属区建设局,应区建设局要求于8月初将工程资料移交后回本单位报道,接手工程资料系我局外借人员,因借用期满现均已离职,因此未能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项目暂停情况上报市交通运输局。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强化项目动态跟踪管理制度,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力度,推进尚未开工及进度滞后项目建设,二是扎实抓好整改,制定整改措施,提出项目推进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进一步完善本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梳理历年以来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计划项目进展情况,三是加强项目的评审论证工作,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计划,确保计划实施的可行性,确保项目能及时动工建设,及时完工。

  特此报告

  附件:

  1.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开展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段)改造工程前期工作的函(集发展基前[2014]194号);

  2.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段)道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厦交建审[2014]22号);

  3. 厦门市集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段)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集发展基[2014]259号);

  4.集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委托代建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段)改造工程项目的函(集交运函[2014]6号);

  5.厦门市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办理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段)改造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复函(厦规集函[2014]151号);

  6.施工中标通知书(灌陈公路(灌南小学至井城段)改造工程);

  7.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灌陈公路与前场七路路线重叠等有关问题的纪要([2015]83号)。

  厦门市集美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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