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集农〔2018〕95号
厦门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开展2018年
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
根据省、市海洋渔业部门、区安委办统一部署,按照《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集安办【2018】35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全区海洋渔业系统2018年海洋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全社会进一步推动全区海洋渔业系统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为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实现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和较大以上事故“三个继续下降”筑牢思想基础。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区成立海洋与渔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海洋与渔业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组 长:吴伯荣
副组长:柯德辉
成 员:罗宜福、杨东松、郭圻奋、杨劲松、方向明、
林建林
推进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生产科(安办),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安排
(一)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进社区”活动。根据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参加由区安委主办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防灾减灾和自救互救方法等,回答群众关心渔业安全生产问题。二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活动。把参加咨询日等“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组织广大船东、船长和渔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开展事故责任人现场说法、谈心对话、反思大讨论等,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与海事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渔船碰撞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渔民的宣传教育,提高渔民安全生产意识,让安全生产理念植心入脑。
(三)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上旬参加市局组织的高崎渔港防台风应急演练。在“安全生产月”以及伏季休渔期间,组织重点镇、村负责渔业安全干部及船长参加市局安排的防台风应急演练,将演练活动与加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渔业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渔业海难事故发生后给渔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
(四)开展“身边隐患随手拍”活动。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动员组织渔业企业和从业人员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并上传公共平台,做到即时拍即时传,对公众关注度高的隐患发现者给予表扬,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防范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渔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利用“安全生产月”和伏季休渔期,对休渔渔船船东、船长及水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加大水上安全生产基本技能培训力度,开展以安全避让、防风、避浪、防雾和海上自救互救等为主要内容的渔业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渔民特别是船东和船长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六)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全面动员、广泛参与、深入创建、务求实效,进一步扩大参与度和影响面。按照创建活动总体要求,逐条逐项对照检查,从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找差距查不足,补短板改落后,进一步夯实基础、强化管理、改善服务,切实落实创建活动各项要求。要根据当地实际,积极开展“平安家庭”等相关创建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全面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能力的目标,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精心组织。各镇(街道)、局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建立组织机构,提早谋划,精心部署,落实经费,确保第17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强化协调 搞好联动。各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作用,根据区安委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干部职工、渔业从业人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
(三)拓展渠道 大力宣传。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深厚舆论氛围。要设立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推动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四)结合实际 务求实效。各级渔业主管机构要把中央、省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彻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渔船,使“安全生产月”真正成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安全法治生产月、事故警示教育月、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渔业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五)要加强信息报送。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跟踪,掌握相关动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集美区农林水利局(电话6681902,传真6687110)。
厦门市集美区农林水利局
2018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