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3-1200-2018-0084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2018-06-11 |
名 称: 集美区卫生计生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 |
摘 要: | |
主 题 词: |
时间: 2018-06-11 阅读人数:
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区卫计局调整权责清单的批复》(厦集审改办〔2018〕8号),我局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取消原行政许可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中的子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复核”和新增公共服务事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备案”。
现我局明确权责事项共318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监督检查5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处罚17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13项、其它职责事项47项。
如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或上级取消下放等情况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发生变化的,我局将提出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具体要求,按程序报请区审改办研究审核确定后再作调整公布。
附件: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权责清单
集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