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23-1200-2018-00945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区卫计局 | 发文日期: 2018-05-28 |
名 称: 2018年集美区卫计系统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 |
摘 要: 2018年集美区卫计系统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集美区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18〕42号)和《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卫计系统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一、整治目标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提高电梯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舒适性,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乘梯环境。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聘请原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施工单位完成电梯的修理、改造。 | |
主 题 词: 电梯安全;整治;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自查;运行;区卫计局;行动方案;落实;年集 |
时间: 2018-05-28 阅读人数:
2018年集美区卫计系统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集美区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集府办〔2018〕42号)和《厦门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区卫计系统电梯安全运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督促电梯使用单位强化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排查消除电梯安全隐患,降低电梯运行故障率,提高电梯运行稳定性、可靠性、舒适性,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乘梯环境。
二、组织领导
区卫计系统成立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区卫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副职领导为副组长,区属卫生医疗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卫计局综合科,负责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等具体工作。
三、整治安排
计划到2018年11月底,基本完成我系统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多管齐下,查改并举,同步推进(8月底前)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本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电梯运载装修材料过程中防护不当、轿厢广告和安全警示标识粘贴不规范、轿厢卫生环境差、电梯运行异响抖动、轿厢过度装修、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电梯等重点问题,使用单位按要求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于8月底前逐条逐台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电梯安全可靠运行。《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一份由使用单位存档备查,两份于5月29日前上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其中一份由区卫计局汇总上报市质监局第二分局)。(区卫计监督所负责区管民营医疗机构及市第二医院、市第一医院杏林分院《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整理,再报送区卫计局。)
2.全面开展电梯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电梯使用单位(包括受托管理电梯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福建省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规范》和《关于开展创建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小区活动的通知》(厦质监〔2016〕61号)及其附件《厦门市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小区创建细则》(见附件2)的要求,6月底前完成开展电梯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活动。
3.进行老旧电梯评估改造,加大“三无电梯”排查力度。电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聘请原电梯制造企业或其授权的取得相应许可的电梯施工单位完成电梯的修理、改造;对原电梯制造企业已不存在或不再具备相应资质的,使用单位可以聘请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完成电梯修理、改造工作。所需费用按规定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由业主自筹解决,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财政补助。对于经费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属地镇(街)应按照规定,予以协调解决。
(二)第二阶段:集中攻坚,督促整改(10月底前)
对第一阶段仍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电梯进行集中攻坚,采取综合治理措施,区卫计局汇总至区整治办,由区政府挂牌督办并协调解决,坚决督促使用单位落实整改;对经区政府协调,仍无法解决的问题电梯,按重大隐患问题逐级上报解决。对确实无法整改的问题电梯,市质监局第二分局要在使用单位显著位置告知存在问题及其后果后,依法予以封停,防止事故发生。
(三)第三阶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11月底前)
各使用单位在电梯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查找工作不足和问题,形成电梯整治工作报告,于11月3日前上报局综合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电梯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在解决电梯“老大难”问题上取得突破,在建章立制上下工夫,努力构建电梯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电梯的“长治久安”。
(二)落实任务,强化督查。各使用单位要将方案目标、工作措施、时间进度等具体工作层层分解和细化,明确责任科室、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的渠道,以问题为导向,加大行动方案的宣传报道工作,调动群众组织的积极性,发挥媒体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电梯有关问题有效解决,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和“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游宗令,邮箱:youzl@jimei.gov.cn; 电话:6250197 。
附件:1.电梯使用单位自查自纠表
2.厦门市电梯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小区创建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