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区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 >> 区审计局 >> 信息公开目录

文字: | |

索 引 号: XM03125-2500-2016-02476 文    号: 集审【2016】22号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16-12-16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摘    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件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关于加强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建立名录库(一)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了3家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二、审计事项清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国有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
主 题 词: 抽查;控股公司;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名录库;执法检查;审计项目;领导人员;监管;信用;事项

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 2016-12-16 阅读人数: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件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15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推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厦府办〔2016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关于加强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立名录库

(一)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了3家区属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具体是: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主要是具备审计执法资格的审计人员,截至目前共有8名。

二、审计事项清单

对国有及国有控股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国有公司及国有控股公司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关注:

(一)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

(二)重大投资决策、重大物资采购、重大项目建设、重大资本运作;

(三)企业领导人员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和廉政规定情况;

(四)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三、审计组织方式

(一)计划制定。根据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区委组织部委托,以及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坚持年度计划与中长期项目规划相结合,在一定周期内对区属国有企业进行轮审。

(二)审计实施。由审计科牵头,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有关科室根据所承担的审计项目分别组织实施。

(三)抽查比例。抽查事项应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的70%以上,抽查的对象不少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全部对象的5%

四、审计结果运用

(一)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以公告、通报等形式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开。

(二)审计报告等审计文书按规定程序及时报送区政府、区委组织部等部门,推动审计结果运用,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三)对审计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进一步查处。

(四)对审计发现的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的问题,及时推送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

 

附件1.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2.市场主体名录库

附件3.厦门市集美区审计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0161214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