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集执〔2018〕22号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项目推动年”主题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组),机关科室:
现将我局《“项目推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传达,贯彻执行。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9日
集美区执法局“项目推动年”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依据《集美区“项目推动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为确保“项目推动年”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厦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市赶超目标和全区发展大局,以项目推动为抓手,以创新机制强化服务为保障,大力弘扬嘉庚精神,主动作为,敢于拼搏,进一步提振全局人员“精气神”,树立依法执法、敢担当有作为精神,营造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建立责任明确、机制完善、考核严格的工作推动机制,推动实现我区产业发展提速、城市建设提质、生态环境提升、民生福祉改善的总目标,实现我局全面建设整体推进,迈上更新更高的台阶。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
依据区2018年重点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计划、镇街其他征拆项目及辖区涉及水环境综合治理相关内容,按照属地及中队任务职责(详见附件),突出重点任务和时间节点,各尽其责、综合推进,做到常规工作稳定提高,重点工作创新突破,确保局主业市容管理执法工作迈向精细化、违建查处控制更加有力,常规工作整体水平上台阶;确保为促进重点项目征拆如期推进作出应有努力;确保在全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全域提升工作中担当作为。
各中队要摸清辖区各项目及涉及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具体情况,如建筑物数量、面积、有无合法手续、业主等基本底数,对无合法手续建筑物,要厘清违法建设和非法占地性质,为下步立案做好准备;当项目征拆工作启动后,要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负责,根据项目征拆进程,要做到人员明确到具体每栋建筑,同时尽可能配合镇街征拆人员入户商谈;在水环境综合治理上,要主动融入,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顶格执法。
活动共分三个阶段,即: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1月至2月)、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3月至12月)和考核总结阶段(2018年12月底)。
三、组织机构
局成立“项目推动年”工作领导组,全力配合各责任部门、各镇街征拆工作,全力保障辖区“重中之重”及重大重点项目范围违章建筑拆除工作。
组 长:熊志伟(局长)
副组长:黄国华(调研员)
邱胜辉(副局长)
翁吉朝(副调研员)
成 员:仲 亮(综合科负责人)
段晓锋(督查科负责人)
陈志毅(法规科负责人)
陈远新(灌口中队长)
郁 兵(后溪中队负责人)
杜朝阳(北站中队长)
江 峰(集美中队长)
陈 岚(杏林中队负责人)
范辉跃(杏滨中队负责人)
蔡启隆(侨英中队负责人)
董 超(机动中队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辖区“重中之重”及重大重点项目建设涉及我局职责工作;
2.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
3.负责做好区领导及各征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下设机构
局“项目推动年”工作领导组下设综合协调小组、宣传报道小组、法规指导小组、督查攻坚小组。
(一)综合协调小组
小组长:仲 亮
成 员:刘文志(综合科)
周 欣(法规科)
张泽群(督查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工作领导组会议的议题汇总、会议安排、会议纪要等会务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和综合材料等日常工作;
2.负责与其他各工作小组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3.负责完成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宣传报道小组
小组长:罗显鹏
成 员:梁梦露(综合科)
陈 陈(综合科)
朱何琪(灌口中队)
梅 峰(后溪中队)
王忠祥(北站中队)
刘 强(集美中队)
陈家如(杏林中队)
黄长军(杏滨中队)
李石磊(侨英中队)
冷乐明(机动中队)
主要职责:
1.负责利用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并积极联系报纸、电视媒体宣扬项目推动中我局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挖掘和报道先进典型;
2.负责局新闻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存档;
3.负责完成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法规指导小组
小组长:陈志毅
成 员:周 欣(法规科)
汪 琎(法规科)
王妙棋(法规科)
高 磊(驻局律师)
主要职责:
1.负责各中队相关法律、法规日常培训及指导;
2.负责各中队案件办理指导及审核;
3.负责完成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督查攻坚小组
小组长:段晓锋
成 员:张泽群(督查科)
黄耀毅(灌口中队)
陈水平(后溪中队)
苏次云(北站中队)
岑柯烈(集美中队)
梁思斌(杏林中队)
杨志民(杏滨中队)
常亚锋(侨英中队)
陈志忠(机动中队)
主要职责:
1.负责工作督查督办,收集、统计、上报各中队拆除工作进展及相关数据;
2.负责跟踪督查落实重大、有影响、敏感个案的办理情况;
3.负责协调配合镇街征拆人员入户商谈;
4.负责完成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把“项目推动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上率下,务求实效。一是结合局务会、中队工作例会,研究解决项目推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措施办法,确保各项目建设如期顺利推进;二是局“项目推动年”工作领导小组实行领导每日轮流值班制度,统一调度全局力量,协调办理相关事项;三是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推行局党委委员联系点制度,每位党委委员定点联系一个中队,定期到现场督促、协调、指导,跟踪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化解存在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一方面借助媒体平台宣扬亮点特色作法,报道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能量;另一方面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征迁拆违政策、法规,切实做好群众的宣传、教育、说服和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狠抓责任落实。一是各中队要结合自身职责要求,倒排工作计划,认真细化任务责任分工,明确工作各节点内容、时间及人员;二是各中队要建立项目档案,完善各类登记统计,及时汇报项目推进工作进展情况;三是局机关强化“项目推动年”主题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定期点评各中队及工作小组工作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四)主动配合协同。一是妥善处理好与镇街关系,在征拆项目工作上,以镇街为主,积极配合,提前介入,协助镇街开展工作;二是凡是征拆项目统一启动立案程序,待入户商谈签订协议后,立案程序可停止,其余情况如需停止,必须以镇街会议或明确通知为准;三是机关科室要主动加强与区法制办、区法院等部门联系沟通,妥善解决工作推进中相关的法律问题。
(五)严格奖优罚劣。一是全体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坚持文明执法,做细群众工作,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确保“项目推动年”活动效果;二是局纪委要加强在项目推动中执法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的监控监督,对不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及带头违规的党员干部要追究相应责任;三是对主动作为、认真履职、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与单位实绩、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相挂钩,切实推动全局上下作风更严、工作更实、业绩更亮。
附件:1.集美区2018年重点项目及责任分解表
2.集美区2018年“重中之重”项目计划表
抄送:区政府办、区效能办、集美新城指挥部、灌口征拆指挥部、
后溪征拆指挥部、各镇街。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3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