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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44-3004-2018-00457 文    号: 厦集执〔2018〕29号
发布机构: 区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3-29
名    称: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摘    要: 为贯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和市执法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全面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整治工作。
主 题 词: 违规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方案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3-29 阅读人数:

 

 

 

 

 

 

 

 

厦集执〔201829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2018年全面开展违规户外广告

(招牌)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组),机关科室:

    现将《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年全面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工作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329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全面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

设施整治工作方案

 

各执法中队(组)、机关科室:

    近期,市、区领导对我区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整治工作予以高度肯定并提出要求。37日,市执法局领导带队到我区局调研,发现户外广告(招牌)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为贯彻落实区委主要领导和市执法局领导的指示精神,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全面开展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整治工作。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任务

    依据《厦门市经济特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厦门市户外招牌设置导则》等规定,我局各执法中队(组)完成本辖区内主次干道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具体道路详见附件),使全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更加规范有序。

    二、整治时间

    327日至921日,利用近6个月时间完成整治任务。

    三、整治内容

    (一)拆除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除取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取得建设规划许可及宜设区内经同意暂时予以保留的外,其他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施一律拆除。

    (二)拆除违规设置的店招,除一店一招外,多余的店招一律拆除;未经许可设置的屋顶招牌,应全部拆除;二楼以上不符合导则规定设置的店招应拆除;未经许可设置的显示屏店招,应全面清理。

    (三)存在安全隐患或破损、污染等影响市容环境的广告(招牌)设施,取得手续的应限期整改提升、违规设置的应立即拆除。

    (四)单位(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自设的用于公告、公示和公益的宣传栏、显示屏,在不影响市容市貌和安全的前提下可暂时予以保留。

    四、整治步骤

    (一)宣传排查阶段(327日—413日)。局督查科广告室组织对本辖区内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整治方案,进行任务分解,提出工作要求。局督查科广告室配合市、区考评办继续对部分主次干道进行排查,建立清单,及时下发各执法中队整治。要加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相关法律、法规和导则的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和劝导等工作,争取得到设置人的支持。

    (二)集中整治阶段(414日—914日)。根据任务清单,各执法中队(组)组织集中开展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招牌)设置行动。各单位要按时完成市局下发清单的整治任务,同时,要完成自查形成清单的任务。纳入第二轮城市立面改造提升范围的优先整治,主次干道的优先整治,重点区域、重要接点的要优先整治,存在安全隐患和严重影响市容的优先整治。

    (三)巩固验收阶段(915日至921日)。区城管办和局督查科进行实地检查验收,通报存在的问题并督促限期整改,总结好的经验及时推广,建立管理长效机制等。

    五、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整治工作。目前,虽然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得到区委主要领导和市民认可,但还存在不少违规户外广告(招牌)。因此,各执法中队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整治工作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开展整治工作。要主动协调镇街等相关单位,形成合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尽快完成辖区内整治任务。局督查科要不定期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要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广告店招法规和导则的宣传,耐心做好设置人的解释工作,坚决防止工作中与设置人的矛盾激化,主动指导服务设置嗯做好店招(招牌)设置工作,力争做到“拆设同步”。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媒体对本辖区户外广告(招牌)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三是做好安全工作。拆除作业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存在安全风险的,作业前要进行评估,必要时局领导要现场指挥拆除工作。要坚决制止选择性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一视同仁,坚决杜绝办人情案和权钱交易等。

    四是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局督查科要根据整治任务和市局下发的清单,对执法中队进度慢或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进行督查督办,并通报存在的问题;区城管办要结合日常考评工作,对整治路段和区域进行考评,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五是加强信息报送。各执法中队要指定专人按照要求于每周五上午上报整治工作进度。各执法中队整治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需要区局协调指导的,应及时上报。

 

    附件:各执法中队户外广告(招牌)设施整治路段清单

 

 

 

 

 

 

 

 

 

 

 

 

 

 

 

 

 

 

 

 

 

 

各执法中队户外广告(招牌)设施

整治路段清单

 

集美中队:石鼓路、集源路、浔江路、盛光路、岑西路、银江路、印斗路、银亭路、嘉庚路、尚南路、鳌园路、塘埔路、同集路集美段、田集连接线。

侨英中队:盛光北路、印斗北路、乐海路、滨水路、浔江北路、同集路集美段、田集连接线、天马路(滨海西大道-海翔大道)。

杏林中队:杏东路、纺织路、文华路、文康路、建南路、文达路、纺织东路、月美路、高浦路、南浦路、杏北路、杏林北二路、杏林北三路、杏锦路(集灌路-海翔大道)。

杏滨中队:杏西路、杏南路、日新路、光明路、杏林北二路、董任西路、锦园东路、学一路、学二路、永丰路、日东三路、锦园西路、马銮路、新源路、光华路、杏美路、锦亭北路、杏锦路(集灌路-海翔大道)

机动中队新城工作组:诚毅东路、锦亭北路、杏锦路(集灌路-海翔大道)

灌口中队:G324线集美段(灌口-坂头)、G324线集美段(灌口-凤山)

后溪中队:G324线集美段(灌口-坂头)、孙坂北路(后溪派出所-G324线)、天水路(海翔大道-圣岩路)、田集连接线。

    北站中队:天马路(滨海西大道-海翔大道)、海翔大道(孙坂路跨线桥—天马山隧道段)、田集连接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3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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