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144-3004-2018-00647 | 文 号: 厦集执〔2018〕37号 |
发布机构: 区行政执法局 | 发文日期: 2018-05-11 |
名 称: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摘 要: 根据《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18〕31号)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和减少一半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行政执法保障。 | |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
时间: 2018-05-11 阅读人数:
厦集执〔2018〕37号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组),机关科室: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2号),从即日起至8月1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市安委办《厦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厦安办〔2018〕81号)要求,结合贯彻落实5月4日全区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和《集美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集安字〔2018〕4号),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执行。
附件: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10日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18〕31号)要求,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和减少一半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行政执法保障。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各中队(工作组)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油气和餐饮场所燃气专项整治。加大对违规占用油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的查处力度,继续开展餐饮场所燃气综合治理,及时查处违规生产、储存、销售、违规使用“黑气”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消防安全。加大力度排查治理辖区各大街小巷、集贸市场、商贸广场、旅游景点、学校周边、重点交通枢纽周边等人员集聚场所等区域违规占道(消防通道、人行道、马路)经营、不规范放置、悬挂广告牌(横幅)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道路交通安全。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大力度查处三轮车、电动摩托车占道经营行为;强化土方车遗撒泄漏管理。
(四)建筑施工。加大对在建工地、“三合一”场所建筑材料乱堆放,脚手架松散等安全隐患点的巡查监管力度,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五)烟花爆竹。强化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农贸市场周边违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将发现的有关情况向公安机关及时反映并移交处理。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8月15日
四、检查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中队(工作组)根据辖区实际和特点,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做到全面排查、无死角,发现一条,整治一条。局督查科不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明确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问责制度。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强化舆论监督。各(工作组)中队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手册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审查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执法相对人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中队(工作组)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大检查情况报送工作,并于5月14日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附件1);于6月6日、7月6日分别报送截止当时的大检查阶段性情况报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附件3)上报至督查科,联系人:高晓琳,电话:6259685。
附件1:各中队(工作组)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2:各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附件1
各中队(工作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联络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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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职务 |
电话 |
备注 |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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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各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行业 领域 名称 |
生产 经营 单位 总数 |
组织开展督查检查情况 |
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
执法检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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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督查检查组 |
参加 人员 |
检查单位和场所 |
排查发现隐患数 |
已完成整改隐患数 |
限期 整改 |
停产 停业 整顿 |
取缔 关闭 |
罚款 |
其他 行政 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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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数 |
其中 暗查 暗访 |
其中 专家 会诊 |
总数 |
一般 隐患 |
重大 隐患 |
总数 |
一般 隐患 |
重大 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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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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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
个 |
人次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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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
项 |
项 |
项 |
项 |
家 |
家 |
家 |
万元 |
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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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中排查发现重大隐患、已完成整改重大隐患和限期整改、停产停业整顿、取缔关闭企业等项目,请同步搜集清单,下步根据通知再报。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