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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144-3004-2018-00766 文    号: 厦集执〔2018〕41号
发布机构: 区行政执法局 发文日期: 2018-05-25
名    称: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摘    要: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的通知》(集安办〔2018〕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5-25 阅读人数:

 

 

 

 

 

 

 

厦集执〔201841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组)、机关科室:

现将我局《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根据活动方案抓好工作落实。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525

 

 

 

 

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的通知》(集安办2018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局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增强全民应急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进依法治理、深化专项整治、深化改革创新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政治性、专业性、文艺性、新闻性有机结合、富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区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76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副调研员为副组长,各中队、科室负责人为组员,下设办公室挂靠督查科,负责协调、收集、报送相关工作材料及进展情况。综合科要做好宣传及相关后勤保障工作,法规科做好法律指导工作。

五、活动内容及形式

按计划安排,重点开展以下具体活动:

(一)借助各种形势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进行解读;

(二)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开展创建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宣传活动;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演练活动;

(五)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并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积极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参与“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注重引导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要坚持面向群众,立足创新,采取传统宣传方式和新兴媒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激发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情,加强正面引导,努力营造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生产安全大环境,确保工作实效。

    (三)注重合作,营造声势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与各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建立协作机制,发挥部门联动的整体优势,加大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关心,人人参与的生产安全大环境,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执法、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执法中队(机关科室)要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推动活动开展,并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各执法中队“安全活动月”活动小结于625日前书面报送督查科,联系人:高晓琳,电话:6229685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5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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