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集执〔2018〕48号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制度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执法中队(组)、机关科室:
现将《集美区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组织传达,贯彻执行。
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2日
集美区执法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城管执法,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福州市、厦门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城管执法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推进依法严格执法。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着力点,营造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城管执法环境,全面提升城管执法水平,为促进厦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市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当好新时代社会主义排头兵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方面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集美区执法局要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窗口,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主动表明身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明确公示途径。集美区区城管执法部门的门户网站、服务窗口均要进行行政执法公示。积极探索运用微博、微信、APP等载体,全面、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方便群众查询。
责任科室: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
2.加强事前公开。集美区执法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制并公示行政执法流程、信访办理流程、服务指南,方便群众办事。对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和投诉举报方式、途径等必须主动公示的信息,实行动态调整,实时更新。
责任科室: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
3.规范事中公示。严格实行城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城管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佩戴或出示由厦门市人民政府制发的厦门市行政执法证件;应当出示相关行政执法文书,做好相关告知说明工作,特别是救济的权利、程序、渠道,并在行政执法检查文书中予以记录。服务窗口要明示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
责任科室: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4.推动事后公开。集美区执法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以外,应当主动及时公开,经技术处理后依法应当公开的,应当及时作技术处理后公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的工作细则,确定行政执法决定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和程序。行政执法决定公开工作要注意与市场经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
责任部门:法规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集美区执法局应当规范行政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规范文字记录。行政执法文书是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市执法局根据执法行为的种类、性质、流程等,采用行政执法文书标准格式,已汇编成册发放执行;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和管理制度,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便于监督管理。
责任部门:法规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2.推行音像记录。集美区执法局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行政强制、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集美区执法局要建立完善全过程记录装备的使用、管理和监督规则,加强音像记录规范化建设,明确记录流程。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3.完善信息和档案管理。集美区执法局要利用现有“互联网+行政执法”,结合网上行政执法平台和OA系统建设,自动生成不可删改的行政执法数字化案卷,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任何人不得修改、删除或损毁记录信息。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4.强化信息运用。集美区执法局要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加强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
5.加强装备建设。按城管正规化建设统一标准的要求,集美区执法局要进一步推进加强音像记录装备建设,使之性能常态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装备的完好率,并为音像记录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集美区执法局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落实审核主体。集美区执法局法制工作机构负责本单位的法制审核工作。按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配备和充实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门法制审核人员,建立定期培训制度。创造条件尽量配备具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制审核人员。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的作用。
责任部门:法规科、综合科
2.确定审核范围。集美区执法局要依据国家和省、市规定,结合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以及对当事人、社会的影响等因素,明确和建立健全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和目录清单,集美执法局已经明确和建立的,各执法中队应当遵照执行。集美区执法局应当对法定简易程序以外的所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各执法中队
3.明确审核内容。集美区执法局要针对不同行政执法行为,明确具体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管辖权限、执法程序、事实认定、行政裁量权运用和法律法规适用等情形。
责任部门:法规科
4.细化审核程序。集美区执法局要根据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
责任部门:法规科
三、实施步骤及具体要求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5月)
1.制定方案。集美区执法局结合城管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集美区政府法制办备案。集美区执法局制定本局实施方案于5月30日前报市执法局备案。
责任部门:法规科
2.摸底调查。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部署要求,5月30日前对全区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音像记录设备、执法公示平台、执法信息系统建设等情况进行全面统计,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打好基础。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3.加强建设。集美区执法局要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移交、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作平台资源优势,做好与市法制局网站的链接、整合功能、优化建设工作,实现数据共享,推动建设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音像记录设备建设,做好法制审核人员选配和培训工作。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各执法中队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5月)
1.市级先行。根据市法制局制定全市三项制度指导意见,市执法局制定或修订各项制度、清单、服务指南等制度文件,报市法制局备案,相关工作要在5月30日前完成。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
2.基层跟进。集美区执法局要根据市执法局的制度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在2018年5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服务指南等工作,并将相关文件报市执法局、区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
3.统筹推进。加强对相关制度制定工作的指导,主动接受市法制局的指导,做好城管执法部门的执法依据、程序的衔接,确保全市出台的各项制度步调一致、方向统一、各有特色。市执法局召开全系统法制联席会专题部署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并做专题培训。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要将相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
责任部门:法规科
(三)全面推行阶段(2018年6月开始)
1.规范实施。集美区执法局自2018年6月起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在全面推行的基础上,要根据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规范重大执法行为,强化薄弱执法环节。
责任部门:法规科、各执法中队
2.监督检查。加强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三项制度建设不全面、不具体,实施过程不规范、不到位的单位、人员要督促改正,经督促仍不改正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
3.优化提升。集美区执法局要注意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不断改进和完善,注重总结,充分利用媒体,设立专刊专栏,广泛宣传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的好经验,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部门:法规科、各执法中队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集美区执法局要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把三项制度的推行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落实。
责任部门:法规科、综合科
(二)做好保障措施。集美区执法局要加强与编制、财政、人社、经信等部门的协同,要做好组织保障工作,落实机构、人员及信息系统、装备、经费等保障措施。集美区执法局法制机构的法制审核人员要积极参加市、区法制部门组织的培训,加强推行工作指导,同时要及时了解推行情况,对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通报市执法局。明确落实三项制度联络员(正式干部),联络员名单于5月30日前报市局法规处。
责任部门:法规科、督查科、综合科
(三)加大考核力度。集美区执法局要把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对推行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不断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推行工作顺利进行。要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作用,提升推行工作的成效。
责任部门:法规科
(四)鼓励探索创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与“放管服”改革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机结合,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衔接,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相对成熟的方面要规范完善,相对薄弱的环节要健全强化。
责任部门:法规科、综合科
厦门市集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