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1-2500-2017-03272 | 文 号: |
发布机构: 集美台商投资管委会 | 发文日期: 2017-03-06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 |
摘 要: 各有关单位: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批复》(厦财企指〔2015〕3号)、《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委会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预安排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厦集投管委〔2015〕5号)和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关于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进展评估报告(2017年 2月)。现将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312.73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做好资金安排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 |
主 题 词: 台商投资区;资金;循环化改造;试点;补助;厦门市集美;城市环境;管理办法;中央财政;示范 |
时间: 2017-03-06 阅读人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批复》(厦财企指〔2015〕3号)、《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集美区财政局关于预安排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项目资金的通知》(厦集投管委〔2015〕5号)和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关于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重点项目进展评估报告(2017年2月),现将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312.73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各项目业主单位要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做好资金安排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附件: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中央补助资金(第三批)安排表
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2017年3月6日
厦门市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