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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XM03502-1200-2018-00845 文    号: 集安办〔2018〕43号
发布机构: 区安监局 发文日期: 2018-06-13
名    称: 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 各镇(街),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农林水利局、区重点办、区轨道办,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把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区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
主 题 词: 建筑施工;专项治理;区农林水利局;区重点办;区建设局;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各镇;轨道;业主

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6-13 阅读人数:

  各镇(街),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农林水利局、区重点办、区轨道办,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把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全区建筑施工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厦安办〔2018〕98号)等文件要求,区安委办牵头制订了《集美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镇(街)、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请将本通知传达至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相关工程项目业主和建筑施工企业。

  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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