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502-1200-2018-00858 | 文 号: 集安办〔2018〕44号 |
发布机构: 区安监局 | 发文日期: 2018-06-15 |
名 称: 集美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 |
摘 要: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厦安办〔2018〕104号)有关要求,安全生产月期间请结合实际抓好本单位应急演练相关工作的落实。3)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将本单位及主管行业开展演练情况6月 29日前上报区安委办,报送材料包括:1.活动情况电子文本。二、各单位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和2018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请于6月 29日前报送区安委办。附件:1.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统计表2.《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 |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区安委;演练;应急;委会办公室;成员单位;单位及;统计表;分辨率;各镇 |
时间: 2018-06-15 阅读人数:
各镇(街),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厦安办〔2018〕104号)有关要求,安全生产月期间请结合实际抓好本单位应急演练相关工作的落实。
一、请各镇(街)将本单位及辖区2018年应急管理重点监管企业(见附件3)应急演练活动开展情况、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将本单位及主管行业开展演练情况6月29日前上报区安委办,报送材料包括:1.活动情况电子文本;2.演练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像素×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3.照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像素×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
二、各单位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总结和2018年下半年应急演练计划请于6月29日前报送区安委办。
(联系人:王自华,电话6157805,传真:6665167,电子邮箱: wzihua@jimei.gov.cn)。
附件:1.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情况统计表
2.《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活动的通知》
3.集美区2018年应急管理重点监管花名册
集美区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