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3-1200-2018-00876 | 文 号: 杏街办〔2018〕80号 |
发布机构: 杏林街道 | 发文日期: 2018-06-19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杏林街道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摘 要: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办发〔2017〕52号)及《中共集美区委办公室 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完善集美区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集委办〔2018〕24号)精神,为加快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建立完善辖区“五主”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建立完善杏林街道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 |
主 题 词: 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
时间: 2018-06-19 阅读人数: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林街道办事处印发关于建立完善杏林街道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