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各镇(街) >> 集美街道 >> 信息公开目录

文字: | |

索 引 号: XM03204-1011-2018-00695 文    号: 集街办〔2018〕39号
发布机构: 集美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5-17
名    称: 关于印发集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摘    要:   街道将《集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相关单位,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按照方案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主 题 词: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集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8-05-17 阅读人数:

  街属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现将《集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按照方案部署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办事处

  2018年5月17日

  抄送:区安办

  集美街道党政办           

  2018517日印发

  集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安委办明电〔2018〕12号)、市安委办《厦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厦安办〔2018〕81号)、区安委办《集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集安办〔2018〕31号),以及5月4日全区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和《集美街道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月23日对中国游客在朝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血的教训,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相结合,着力查隐患、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全面管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切实消除安全盲区和死角,集中整治一批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检查重点

  (一)辖区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重点对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道路交通、铁路、民爆器材、消防、特种设备、渔业船舶、水利、电力、油气管道、燃气管线、燃气、旅游、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多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电厂工程、水电工程、交通工程、超高建设等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二)结合汛期、夏季高温安全生产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认真贯彻落实5月4日全区2018年第二季度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会议精神,按照《集美街道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要点》部署安排,强化把隐患当事故对待的意识,按照“控风险、查隐患、防事故”工作思路,狠抓各类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深刻吸取莆田“5·4”事故教训,重点检查类似厂房隐患,切实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做到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全覆盖。

  三、检查方式

  大检查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4个100%”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各行业主管部门分行业领域细化制定检查表,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严密组织对辖区、各行业领域企业(场所)开展督促检查、监管执法。

  (一)全面自查阶段(即日起至6月15日)。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从安全责任、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专项治理等方面深挖细究,深入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坚决堵塞漏洞,严防出现思想上松懈、责任和压力层层衰减、执法问责不够有力等问题。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辨识安全风险和排查事故隐患做到“4个100%”,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账、100%制订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级分行业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签订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1)。自查阶段结束后,企业将承诺书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行业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各部门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抽查不低于10%;各相关部门对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做到督促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倒逼生产经营单位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三)政府督查阶段(7月16日至8月15日)。街道对辖区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开展全覆盖的督促检查。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根据区政府安委会通知要求,街道决定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阮群斌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各级各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根据有关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1.各社区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2.各有关部门根据《集美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厦集委〔2014〕39号)等相关文件,按照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有关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特别是严密组织重点行业领域、重点问题隐患的排查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牵头单位。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管安全生产、抓安全生产的责任,有力推动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深入分析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和关键要素,坚持问题导向,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及检查表,细化、明确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落实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并根据本单位本企业特点,完善应急预案。

  (三)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地方党政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把大检查工作抓实抓深抓细,严查严管,封堵漏洞,做到动员部署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到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既要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又要摸清、掌握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并建立基础台账,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细落小落实。

  (四)强化监管执法。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方式,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严格“四个一律”安全措施。重点对2017年以来各类督导督查检查发现事故隐患未“清零”,以及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或未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企业,开展严格执法检查。

  (五)加强宣传报道。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各部门、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对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予以公开曝光至少1次。

  (六)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对应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大检查期间,对全面自查阶段未发现存在重大隐患,但行业检查、政府督查阶段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将组织培训班对上述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存在重大隐患未落实“五到位”措施、未按时整改,且仍组织生产的企业或重复出现同类型重大隐患的企业,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统计上报,省安办将组织培训班对其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对存在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等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予以曝光。

  附件:1.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2.集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已经收到。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本企业(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并完成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自改工作。自查自改期间,本企业(单位)检查    项目,发现安全问题和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其中重大隐患    项,整改   项,整改率    %,并按照要求建立相关台账。若有不实之处,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承诺企业/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

  2018年   月   日

  附件2

  集美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勇岩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主任:范弦声    人大工作委员会主任

  林进南    武装部部长、调研员

  陈振能    党工委副书记

  刘绍辉    纪工委书记

  阮群斌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雅爱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陈振麟    党工委委员

  吴  平    组织委员

  王长寿    集美派出所所长

  罗晓明    集美学村派出所所长

  成  员:戴幸生    财经办主任

  王元震    综治办主任

  陈志团    街政办主任

  张永勇    卫计办副主任

  王乐凉    党政办副主任

  朱锦文    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薛兆镰    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福生    安监站站长

  曾章泽    环卫站站长

  潘文华    环保建设站站长

  董根水    城市管理站站长

  陈继贤    集美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江  峰    集美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王小龙    集美交警中队中队长

  张惠敏    岑东社区居委会主任

  孙清华    岑西社区居委会主任

  陈丽卿    浔江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梅黎    盛光社区居委会主任

  王燕雪    银亭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阮群斌兼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张福生兼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街道安监站成员及各社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员组成。

  联络员:张志成,联系电话(传真):6680655。

  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工作的同志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 收藏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