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206-1200-2018-00578 | 文 号: 集滨街办[2018]39号 |
发布机构: 杏滨街道 | 发文日期: 2018-04-24 |
名 称: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 |
摘 要: 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关于转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时间: 2018-04-24 阅读人数:
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做好创城工作,现将《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仔细研读,对照新标准,根据自身职能,抓紧查缺补漏,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
市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食安办[2017]39号)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2018年4月24日
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街道办事处 |
2018年4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