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1-1200-2018-00917 | 文 号: 灌政【2018】132号 |
发布机构: 灌口镇 | 发文日期: 2018-05-31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灌口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摘 要: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在全镇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村(居)、本部门、本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召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三)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 |
主 题 词: 火灾;隐患;整治;主管部门;自查;企业;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检查 |
时间: 2018-05-31 阅读人数:
各村(居)、各企业、各相关单位:
现将《灌口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31日
灌口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提高我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加强全区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集消联办〔2018〕3号)文件精神和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经信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厦集经信〔2018〕20号)要求,结合本镇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指导督促电力企业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我镇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配合消防、安监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督促企业全面、深入排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协调配合区相关职能部门集中整治一批消防火灾隐患,打击一批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行为,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火灾隐患排查活动。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金喜(党委副书记、镇长人选)
常务副组长:蔡爱兰(副镇长)
副 组 长:蔡永记(党委副书记)
陈向阳(副镇长)
张荣华(副镇长)
许伟平(党委委员、灌口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包村领导、安委会各成员
三、检查重点
全镇各类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重点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消防、电力、油气管道、燃气管线、燃气、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水电油气等重要基础设施、“三合一”、“多合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交通工程等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按照“企业自查、行业检查、政府督查”方式开展。企业按照开展自查自纠,各村(居)、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密组织对本村(居)、本行业领域企业(场所)开展督促检查。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3日至5月31日)。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要在全镇动员部署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并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村(居)、本部门、本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并召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讲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意义、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要求,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确保认识到位、领导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31日至9月10日)。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村(居)和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对各村(居)相对应的业务范围内火灾隐患进行全覆盖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内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抽查不低于50%;安全生产协管员要在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按照所划片区对辖区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督促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10日至9月20日)。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这一阶段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五、职责分工
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各村(居)、各企业为单位开展自查自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对村(居)全覆盖督促检查和对本行业领域企业进行抽查;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抽查。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个必须”原则、企业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严格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一)村(居)
村(居)负责,自查自改。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认真开展本村(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老城区居民住宅、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私人出租屋、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燃气)、基础建设和自然灾害点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
(二)企业
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负责,自查自改。各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包括各类个体工商户都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认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根据本单位本企业实际,进一步制定完善应急预案。
(三)行业主管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认真开展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各村(居)主干、各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整治目标和整治措施,务求治理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村(居)各企业要认真落实综合治理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主动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消除安全隐患。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大督查暗访工作力度,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予以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村(居)、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发动开展安全用电的宣传教育,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党政办公室 |
2018年5月3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