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2-1200-2018-00751 | 文 号: 溪府〔2018〕103号 |
发布机构: 后溪镇 | 发文日期: 2018-04-26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摘 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后溪镇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时间: 2018-04-26 阅读人数:
各安委会成员单位、各企业:
根据上级部署,我镇决定在辖区开展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现将《后溪镇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6日
后溪镇2018年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着力推进职业健康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推动企业职业病危害主体责任制落实,遏制职业病危害高发态势,保障维护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为核心,大力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各类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执法的规范性、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各项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的稳步推进。
二、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执法重点范围
危险化学品、水泥、陶瓷、石材加工、汽车制造、木质家具、化工、肥料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职业病危害严重、接触危害人员多的企业;发生新发职业病病例的企业;基础建设未达标的企业。
(二)执法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企业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的基础上,要抓住关键环节,突出重点内容,着力查处以下违法行为:
(1)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的;
(2)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严重超标但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包括变更申报)的;
(3)未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的;
(4)未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复查并书面告知体检结果的(包括用人单位的合同制、聘用制、劳务派遣等性质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
(5)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未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的;
(6)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及时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
(7)用人单位未按规定通过劳动合同、公告栏和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进行危害告知的;
(8)未建立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
(9)未提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或者防护设施用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10)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三、职责分工
镇安监站根据年度执法计划检查重点企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开展巡查和日常检查,监督并指导辖区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未按规定开展职业健康防护工作且拒不整改的用人单位及时上报区安监局。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集府〔2017〕218号)中明确的职责分工,结合本行业本系统实际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四、时间安排
执法年活动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4月)
结合本辖区实际和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制定出台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执法年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执法重点、检查计划和工作要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结合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的工作任务、责任、时序进度,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
(二)执法检查(5月-10月)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手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等规定,依法严肃查处有关违法行为。其他职能部门可参照本方案确定的十条执法重点内容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版试行)》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职业健康违法行为、企业对检查发现问题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可书面通报、移送安监部门立案查处。
(三)全面总结(11月)
各涉及职业健康的企业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总结,于11月5日前连同附件报送后溪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镇325室,联系电话:6264266),总结报告应包括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
做好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与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等工作部署的衔接融合,与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与日常监督检查、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普查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执法力量,全面加强职业健康执法工作,推动执法年活动有序深入开展。
(二)严格目标考核
将职业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加大职业健康执法工作的考核比分权重,将职业健康体检率、培训率、监督执法覆盖率、违法行为查处率等主要指标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大力推进职业健康执法工作。
(三)强化执法保障
针对职业健康执法工作专业性、技术性强的特点,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执法装备、设备和仪器。加强对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职业健康执法规范化水平。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是否全面规范等工作,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执法检查。
(四)严格责任追究
加大工作力度,严格执法,对于没有按照要求限期完成整改的企业,该处罚的要处罚,该停产的要停产,该纳入“黑名单”的要纳入“黑名单”管理,对工艺落后、危害严重、整改无望的企业,要依法提请区政府予以关闭。
对消极应付、工作落后和未依法查处职业健康违法行为的监管主体,要落实通报批评、诫勉约谈等措施及时督促纠正,对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广泛宣传发动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网络,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采取各种方式,对职业健康执法年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有利于执法年活动开展的浓厚氛围。
加大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重大问题的曝光力度,切实起到“曝光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加强警示教育,公开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对应纳入“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办〔2017〕49号)规定的要求及时报送。同时注重宣传树立一批优秀典型,充分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投诉、举报的各类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单位应迅速核查、及时回复。
附件:1.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重点行业企业统计表
2.拟纳入职业健康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统计表
3.职业健康执法年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登记表
联系人:连琦芬;电话:6264266;
电子邮箱:jmhxajz@163.com。
附件1
职业健康执法年活动重点行业企业统计表
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重点行业 |
检查企业(家) |
发现问题(项) |
责令限期改正(项) |
立案(起) |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份) |
罚款(万元) |
责令停产整顿(家) |
提请关闭(家) |
纳入“黑名单”管理(家) |
危险化学品生产 |
|||||||||
非煤矿山 |
|||||||||
水泥生产 |
|||||||||
陶瓷生产 |
|||||||||
耐火材料制造 |
|||||||||
石材加工 |
|||||||||
汽车制造 |
|||||||||
铅蓄电池 |
|||||||||
合计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拟纳入职业健康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统计表
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注册地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责任人 |
身份证号 |
失信行为简况 |
信息报送单位 |
纳入理由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职业健康执法年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登记表
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案由 |
涉案企业名称 |
立案时间 |
行政强制措施 |
行政处罚措施 |
违法行为简况 |
结案时间 |
结案卷宗号 |
承办单位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行政处罚措施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提请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责令停建或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