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3902-0103-2018-00755 | 文 号: 溪府〔2018〕119号 |
发布机构: 后溪镇 | 发文日期: 2018-05-15 |
名 称: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后溪镇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摘 要: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后溪镇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 题 词: |
时间: 2018-05-15 阅读人数:
各村(居),各办(中心、站),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成立后溪镇道路交通亡人事故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彭海防(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亓官生(镇党委副书记)
陈各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 明(后溪派出所所长)
连文元(后溪交警中队队长)
成 员:李克阳(综治办主任)
余 刚(镇经济办主任)
孙志谦(镇村建办副主任)
陈 宝(镇安监站站长)
郁 兵(后溪执法中队副中队长)
肖龙江(新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高水联(前进村村委会主任)
杨统政(溪西村村委会主任)
周勇坚(后溪村村委会主任)
黄启得(仑上村村委会主任)
王育超(崎沟村村书记)
连先庆(东宅村村委会主任)
王进元(后垵村村委会主任)
林翰为(岩内村村书记)
汪玉灿(英村社区居委会主任)
卢海彬(三兴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海水(黄地村村委会主任)
王友德(龙山社区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主任:李克阳(兼)。成员:陈亚油、王以循、徐夏清、陈明宗。本工作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5日